經歷主耶穌所經歷的

經歷主耶穌所經歷的

06/30/2011

週四:事奉信息

──經歷基督所經歷的,這一種經歷會在我們身上產生一種構成。──

        馬太福音十六章24節,「耶穌對門徒說: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」

        我們一切積極的經歷,都應該是主耶穌自己所經歷過的。如果你所經歷的,是主沒有經歷過的,那麼你的經歷的價值就不高,或者不正確,或者成為你屬靈成長的傷害。

        例如說方言這件事,主耶穌從來沒有說過我們所以為的「方言」。無論是猶太人福音的門,或是外邦人的門被打開的時候,在那裡都有說方言的經歷,都有說方言的表現,然而「說方言」這件事在初期教會中並不是一個平凡的實行。一方面,使徒保羅沒有禁止人說方言;另一方面他也沒有鼓勵人說方言。說方言到底是好是壞?我們不敢說。有的人喜歡說方言,覺得說了有益處,這也無妨;然而我也看見太多的人因著說方言受了摧殘。無論如何,我們裡面要有一種認識:不是主耶穌所經歷過的,在我們的身上價值都不高。

    我再舉一個例子,有的人因著神的憐憫和祝福,在事業上非常有成就,甚至因著他的成就,他幫助了主的工作和教會的需要。主耶穌自己從來沒有發過財,主若賜給一些弟兄們有這一分,叫他們在財物上為主經營,我們要敬拜祂,但我們自己不能有一個心志,「我願意作一個發財的人,好來幫助主的工作。」這不是主耶穌所經歷過的。

         弟兄姊妹,我們裡面要有一個健康的心志:主耶穌的降卑,我要經歷;主耶穌的受苦,我要經歷;主耶穌把自己傾倒給人,我要經歷;主耶穌願意為著一個靈魂而捨己,我要經歷;主耶穌願意實行父的旨意,我要經歷;主耶穌走十字架的路,我也要經歷。

  主耶穌這一切的經歷,恐怕大部分還沒有實化在我們身上。譬如說,你有沒有經歷過主耶穌的禱告:「父啊!你若願意,就把這杯撤去;然而,不要成就我的意思,只要成就你的意思。」(路廿二42)你有沒有這樣向主禱告過:「主啊,我覺得這件事對我真是太為難了,但是主啊,求你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你的意思。」若是有的話,這說出你正在經歷基督所經歷的。你對基督的這一種經歷,會在你身上產生一種構成,成為你事奉的基礎。

參閱:《盡你的職事,2000-2001年華語十個月追求信息,Cleveland,Ohio,USA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