辯明證實神的福音

辯明證實神的福音

03/21/2011

週一:初信信息

──我們的得救是因著神的福音,而我們的蒙恩是為著福音的辯明與證實。──

        腓立比書一章7節,「我為你們眾人有這樣的意念,原是應當的;因你們常在我心裡,無論我是在捆鎖之中,是辯明證實福音的時候,你們都與我一同得恩。」

  我們的得救是因著神的福音,而我們的蒙恩是為著福音的辯明與證實。「辯明」這詞是指消極的一面,「證實」則是指積極的一面。當別人攻擊神的福音時,我們要為這福音來辯明;當我們這個人傳揚福音時,我們要來證實所傳揚的福音。所以,傳揚福音不僅有消極的一面,還有積極的一面。

  弟兄姊妹,當你需要為福音辯明的時候,你要起來將純正的真理擺出來,把神的福音陳明出來,這個就是辯明。

  當保羅傳福音、服事加拉太眾教會時,律法卻跑進來,割禮卻跑進來,把人從恩典帶到律法裡。因此保羅就起來辯明神的福音。他說,「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,是與基督隔絕,從恩典中墜落了。」(加五4)在使徒行傳十五章,保羅在耶路撒冷和弟兄們交通,他和巴拿巴述說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行的神蹟奇事(12節),他是很剛強的在那裡辯明神的福音。

        神的福音必須被保守在純正的情形裡,非常的清楚,非常的明確,沒有摻雜。弟兄姊妹,這應該是我們所經歷的。若有人在教會中要將世界帶進來,你要起來說,不!教會跟世界是無分無關的,教會裡只有基督,只有生命。這就是辯明神的福音,這就是保守福音的純正。

  證實,則是積極的加以印證,加以證實,加以表明。證實應該是生命的,是生活的,是可以經歷的。譬如說,我有一個主觀的經歷,我經歷一些事物,因此我作一個見證,我可以告訴人,神的福音到底是什麼,我是用我這個人來證實神的福音。

參閱:《基督徒喜樂的秘訣,1999年12月Montreal華語特會信息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