倚附在主的身上
03/01/2011
週二:初信信息
──我們跟隨主, 乃要緊緊的把自己投靠、倚附在主身上,成為一個竭力追求主的人。 ──
腓立比書三章12節,「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,已經完全了;我乃是竭力追求,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。」
追求,原文和「逼迫」是同一個字(6節)。有時候人說氣話,「我絕不放你過去!」這句話把「逼迫」說的很達意。你有沒有曾經告訴主,「主耶穌,我絕不放你過去!」我看很少人能這樣禱告。大部分的人都是可憐兮兮的,「主啊,開恩可憐我吧,我的職業快沒有了。主啊,保守我的職業…」這是多麼沒出息的禱告,在禱告裡沒有基督,只有人的宗教。你要從宗教裡出來,進入基督豐滿的實際裡。你不僅是一個信入主、經歷主的人,你還要成為一個對於主和主的救恩有完滿享受的人。
弟兄姊妹,我們要羨慕成為一個竭力追求主的人;追求到什麼地步呢?你這個人的存在,就是叫主耶穌受「逼迫」的。這時你的禱告應該是,「主啊,如果你這麼好、這麼可愛,如果你這麼有價值,如果你這麼屬天、超越,這麼神聖、美麗,我願意告訴你,我這一生是跟定你了,我絕不放你過去,我一定要將你得著。我求你得著我這一生,好叫我這一生完全是屬於你的,你也完全是屬於我的。」兩千年來的教會歷史裡,在無數的基督徒中間,能這樣厲害禱告的人恐怕是少之又少。
我告訴你,無論誰願意這樣來追求主,主都會對他又真、又活、又明亮、又豐富、又信實。等你再來為主作見證的時候,你就不再有膚淺的禱告:「感謝讚美主,我買房子撿到便宜了,省了好幾萬。」你能不能告訴主,「主啊,我也不要福利,我也不要外面所謂的祝福,我只願意我這一生的存在是為著你、得著你,好叫我這個人滿了你。」
這個逼迫,並不是要傷害主,而是全人緊緊的依附祂。有個希臘文學者說,「逼迫」這個字,意思是緊緊的把自己聯結在上面。逼迫主,就是我這個人緊緊的跟著祂。今天假如我要逼迫某個人,我就緊緊的跟著他,你看他苦不苦?他甩我甩不掉,丟我丟不掉,我就是緊緊地跟著,他不讓我跟著還不行。
弟兄姊妹,你要認識,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為著主的,我們要這樣來跟隨主,緊緊的把自己投靠、倚附在主身上,成為一個竭力追求主的人,這樣我們就能享受那神聖的經綸,神一切的豐富也會不斷的成為我們生命的分賜,叫我們充分的享受祂、得著祂。
參閱:《基督徒喜樂的秘訣,1999年12月Montreal華語特會信息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