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的靈在我身上
01/07/2011
週五:初信信息
──若是我裡面有靈,「活」基督是一種很自然的流露。──
當主耶穌出來傳福音的時候,祂講的第一篇道是,「主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他用膏膏我,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,差遣我報告:被擄的得釋放,瞎眼的得看見,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,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。」(路四18-19)
當主耶穌在地上傳福音的時候,祂見證自己是滿有靈的。所以,弟兄姊妹,你要享受福音的實際,你就要活在靈裡。什麼時候你的靈死了,福音對你就是虛無飄渺;什麼時候你的靈活過來了、得著餵養了,福音的實際就成為你的。主見證祂是滿有靈的,祂是神所膏的。
滿有靈,是一個享受的問題;為神所膏,是一個目的的問題。在聖經裡,特別在舊約,當神要使用一個人的時候,神就膏這一個人。所以祭司是被膏的,先知是被膏的,君王也是被膏的。在舊約時代,真正被神使用的,就是祭司、先知和君王這三班人,他們都是神所膏的。為什麼?神來膏人,這個人的存在就有了一個特別的目的。
在新約裡,福音裡有靈,福音裡有膏。靈來了,叫你享受福音;膏來了,叫你的生活為著福音,使你的生存有了目的,滿有福音的活出。
許多弟兄姊妹作基督徒作了一輩子,就是沒有活出福音。活出福音,就是活出基督。有的人是「作」基督徒,一旦你落入了「作」基督徒的行列,就證明你沒有福音。凡是有福音的,都是活出基督的人。若是你裡面有靈,「活」基督是一種很自然的流露。
我們這個人是有靈、被神所膏的(林後一21)。當我活在地上的時候,我不是作基督徒,我是活基督徒。我裡面滿有享受,我的人生滿有目的,我滿有神的同在,我這個人的存在滿有意義。這樣的人就是路加福音四章18節說的,「主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他用膏膏我…」
參閱:《基督徒喜樂的秘訣,1999年12月Montreal華語特會信息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