領祂入我母家

領祂入我母家

11/30/2010

週二:讀經信息

──我們不是作一件一件屬靈的事,我們乃是在恩典裡來得著基督。──

        雅歌三章4節,「我剛離開他們就遇見我心所愛的。我拉住他,不容他走,領他入我母家,到懷我者的內室。」

        「母」,是指恩典(參加四26,五4)。「家」,和雅歌一章17節的「房屋」原文是同一個字。

        在雅歌第一章,這位愛基督的追求者就看見了「家」,它是以香柏木為房屋的棟樑,以松樹為椽子。當時她雖然有一點看見,但她基本上還不大明白自己說的是什麼。就好像一個基督徒在他初期的經歷裡會有一些宣告:我要為神的家而活!這似乎只是宣告而已,實際不多。但慢慢的到了一個時候,他有一些經歷了,他的認識就不一樣了。

        在雅歌第一章,這位愛基督的追求者雖然對「房屋」、「家」有一點看見,卻還是懵懵懂懂的;但在這裡,她經過了夜間的經歷(三1),經過了漫漫的長夜,受了很多煎熬(1-2節),這個時候她就認識了,這個家是母家。她現在領會了:「主啊,一切還是在你的恩典裡。以前我有自己的方法,以為用這個方法絕對能蒙祝福,但現在,主啊,沒有你的恩典,什麼都沒有祝福。」弟兄姊妹,我們不是作一件一件屬靈的事,我們乃是在恩典裡來得著基督。

        她本來是看見,我們的房屋是以香柏木為棟樑,這表徵基督的人性;以松樹(扁柏)為椽子,這表徵基督的死;現在她明白,就算有基督的人性了,就算有基督的死了,若是沒有恩典,也都是枉然。這一切都是在主的恩典裡來實化的。

 參閱:《愛裡的成熟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