冬天已往

冬天已往

10/19/2010

週二:讀經信息

──我們對基督那種熱切的享受,會叫我們不知不覺的進入屬靈的冬眠。──

雅歌二章10至11節,「我良人對我說,我的佳偶,我的美人,起來,與我同去!因為冬天已往,雨水止住過去了。」

一想到冬天,我們容易想到北美的嚴冬,但是感謝主,那不是基督徒的冬天;基督徒不會有北美的冬天,基督徒所經歷的乃是以色列的冬天,不會結冰,也不至於太過寒冷。雖然主會帶我們經過冬天,但是主帶領我們所經過的冬天很可能是一個滿有享受的冬天。

這裡的冬天(setav)是指中東雨季的冬天,是一個滋潤的季節。「冬天已往」則進一步說出,基督徒的經歷不論多艱苦,都不會有寒冬,不至於冷到一個地步,主完全消失了;或是冷到一個地步,完全沒有主了。你的冬天,是中東以色列那裡的冬天,而那裡的冬天是一個雨季。

「冬天已往」,就是不再有冬天了。所以基督徒是沒有「冬眠」的。事實上,這位主的愛侶(佳偶)現在正在作什麼呢?正在冬眠(7節),所以主就來「看」她,而且是注視、窺探的看她(9節)。也就是說,這裡看看,看不見她;那裡看看,也看不見她,反而看見了許多其它的事物,甚至是屬靈的事物。所以在這裡主似乎就說,不要冬眠了,因為基督徒是沒有冬眠的。

冬天已往,表示冬天是已經過去了,這說出基督徒的經歷無論多艱苦,都不應該會有寒冬的經歷。基督徒在成長的歷程中並不需要冬眠的嚴寒,但是許多時候,我們對基督那種熱切的享受,會叫我們不知不覺的進入屬靈的冬眠。我們可能很難相信,有人愛主愛到一個地歩,反而冬眠了。在我們的感覺裡,愛主還不好嗎?應該越愛主越好,愛主永遠不嫌多,愛主永遠不會太過;但是我們要注意,我們的「愛主」,以及因著愛主而有的「享受」,這是兩件事。愛主是對的,愛主的享受卻帶進冬眠。

我們對主的愛要越多越好,卻不能一直住在愛的享受裡。我們要一直不斷地愛主,要不顧一切地愛主,但是不能總是住在愛的享受裡──這就是「冬眠」。基督徒的難處就是冬眠,就是對主的愛享受到一個地步,冬眠了。

在這裡,冬天以往的「已往」(`abar)是完成時態,表示已經過去了。它通常是表示從一個點到另外一個點,也就是說,已經過了一個點,現在需要到另外一個點去;該走的已經走完,現在要到另外一個點,從這個點上再有新的開始。這就好像以色列人過約旦河,他們是從曠野到迦南美地,是從一個點到另外一個點。主在這裡似乎對追求者說,「妳已經過了冬天,在妳對我的愛滿了享受的時候,卻是我看為冬天的時候。你所愛的已經不是我了,你所愛的是你愛我的那種感覺。」

談戀愛的人都知道,談戀愛的人是有雙重享受的,一面是享受對方,一面是享受愛對方的那種感覺。一面是愛對方那個「人」,一面是享受因著愛那個人而有的「感覺」。當一個人談戀愛了,他就魂不守舍了。也就是說,我已經不知道我在哪裡了,我這個人好像糊裡糊塗了。冬眠,就是沈浸在因著愛主而有的那一種感覺和享受,卻在這時候失去了主在我們身上更深的帶領。所以這時候主再來呼召我們,「起來,與我同去!」

參閱:《愛裡的成熟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