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得兩次遇見主
01/06/2010
路加福音五章8節,「西門彼得看見,就俯伏在耶穌膝前,說,主啊,離開我,我是個罪人!」
彼得的一生至少有兩次遇見主,也得著了啟示。然而,看見啟示、得著異象是一件事,活在啟示和異象的實際裡又是一件事。從主領受啟示是一件事,實化所領受的啟示又是一件事,兩者之間有一個長的距離。
在主第一次呼召彼得的事例裡,安得烈對他的兄弟彼得說,「我們遇見彌賽亞了。」(約一41)這消息使他興致勃勃的跑去見主。主一看見他,就呼召他,並告訴他,「你是約翰的兒子西門,你要稱為磯法。」(約一42)磯法的意思就是彼得。
按理講,彼得遇見彌賽亞,又得了一個新名,那時他應該問主,為什麼給他改名叫磯法?但是彼得沒有問。他看見了主、遇見了主、聽到了主,也得到了主給他的新名,結果卻回去打魚了(參路五1-11)。這說出他所得著的啟示和異象,對他並沒有切身的影響,他也沒有正確的反應。
主耶穌第二次遇見彼得,中間相隔了一年左右的時間。路加福音四章告訴我們,主先醫治彼得岳母的疾病(38-39節),然後在第五章,主上了彼得的船,在船上講道,從船上教訓人(3節)。
我相信那篇道是為著彼得講的。講完後,主行一個神蹟,叫彼得一網所打上來的魚,多到兩條船都裝不下,網險些裂開,甚至船要沉下去(6節)。彼得看見他岳母得了醫治,又聽到主耶穌的教訓,再看見主所行的神蹟,他就開始在經歷中認識這一位就是基督。
請我們記得,彼得第一次遇見基督時,主改了他的名字,但他並沒有什麼反應;第二次他再看見基督,他就有了一個反應,那就是悔改。他說,「主啊,離開我,我是個罪人!」(路五8)主也回答他說,「不要怕!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。」(10節)然後,彼得就起來跟隨耶穌(11節),接受主一步步的成全和培育。
參閱:《彼得,彼得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