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基督和好,與聖徒和平(一)
「因祂自己是我們的和平,將兩下作成一個,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,就是仇恨,在祂的肉體裡,廢掉了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,好把兩下在祂自己裡面,創造成一個新人,成就了和平;」(弗二14~15) 弟兄姊妹,我們是不是基督的身體,在於我們彼此之間有沒有和平。凡是產生和平的、使我們和睦的,就是基督的身體;凡是不能產生和平的,也不能使我們和睦的,就不是基督的身體。和平是基督身體的特點。 這個身體和罪沒有關係,和文化、種族沒有關係,也和世界沒有關係;這個身體就是一班經過主寶血的救贖,也藉著十字架的成就,而住在和平裡面的人。任何攪擾你的話題,任何叫你不能平平安安跟隨主的話題,任何攪亂你和聖徒之間和平的話題,都不是屬於基督的身體。要有基督的身體的實際,就必須要有和平。 我願意告訴你們,文化是不能產生和平的,世界是不能產生和平的,連你的性格、教育、看法、作事原則也是不能產生和平的。在這裡和平成了基督身體的特徵。因此,任何叫你沒有和平的話,任何叫你與人沒有和平的話,任何叫眾召會之間不能和平的話,都不是在基督的身體裡該有的話。 (摘自 盡你的職事,第十三篇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