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代價擁有一塊田
01/16/2009,週五
在箴言三十一章裡,才德的婦人明白,她僅僅得著食物、分配食物,是不夠的,她還要有一塊田地來耕耘,並且為這塊田地花上代價(14-16節)。
我們屬靈的生命若要成長,我們就需要一塊田地,田地會決定我們屬靈生活的光景。我們的想法是,我在教會生活裡,跟著教會的帶領!然而,我們的教會生活中,到底有少人擁有一塊田?我們不明白,有一塊田地是多麼地寶貴。
一位有價值的姊妹,她總是為著她的田地奮鬥。親愛的姊妹,如果妳沒有田地,妳就沒有運作。妳必須對妳的田地有託付。妳的田地若興旺,妳的教會生活就能興旺。妳要在這塊田地裡運作。
箴言三十一章16節說:「她想得田地就買來;用手所得之利栽種葡萄園。」在希伯來文裡,「想得」的意思是計畫、定意;「買」包括揀選、花代價得著,以及取用。我們若要有田地,就得花代價;若想得田地,就得「買」來。只有藉著這樣出代價,妳才能得著一塊田地。
才德婦人日常生活的第一個操練是取得食物(14節)。她也明白,取得食物遠遠比不上出產糧食。我們剛開始過教會生活的時候,我們的經歷最多只是取得食物。慢慢的我們就體會到,我們需要一片能讓我們在其中勞苦耕種的田地。
在教會生活中,有一些姊妹總是很殷勤的分配食物;然而,她們在當地的教會生活中,卻可能沒有一片可以勞苦的田地──這塊田地是她自己付代價得著的,是可以讓她勞苦、栽種、施肥、和收割的。妳若是沒有這樣的一塊田地,妳的教會生活不過是一個飄蕩的生活。即或妳有很多的糧食,妳這個人卻不扎實。妳若有扎實的負擔,也願意實際的去經歷主,妳會出代價去得著一塊田地,好在其上栽種、澆灌、耕耘,好叫這田地長出食物來。
在教會生活裡,大多數的姊妹從來沒有出過代價去得著一塊地,她們頂多是作一個商船隊,把糧食帶回來,讓家人享受(14-15節),把屬靈的豐富分賜到教會生活中,但是她們還是沒有一片田地。如果我們渴慕有一塊田地,我們就必須有負擔,我們也必須出代價來實化這個負擔。
比如,有一位姊妹,她早起禱告,在聚會中交通、分賜屬靈的食物,叫許多人得著飽足,但她仍不知道她的「地」在哪裡,她的負擔在哪裡,她也不知道她那一分是什麼,因為她沒有地──沒有一片可以在上面勞苦的田地。
許多姊妹最大的挫折就是缺少一片田地。她們剛開始愛主的時候,覺得樣樣都美好;但過一段時間,就開始有挫折感,覺得自己好像不屬於教會。她們不知道她們在教會中的位置,不知道要把自己擺在什麼地方,這就說出,她們還沒有一片可以勞苦的田地。
親愛的姊妹,如果妳接受了一個負擔,知道這就是妳的田地,妳就要花代價買下來。也許妳的田地是傳福音,是書報服事,是照顧人等等,但無論如何,妳不再是一個飄浮的姊妹,因為妳有一片田地可以在其上勞苦。
參閱:《給妳,親愛的姊妹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