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報-2008卷七-2008第四期- 略享林後的亮點-13. 為教會的益處作見證(二)

為教會的益處作見證(二)

誇自己的軟弱 ── 對自己沒有把握、沒有信靠、沒有盼望

略享林後的亮點 13

(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追求用)

主顯現的異象

  第三個見證是在主的顯現和啟示上。「我自誇固然無益,但我是不得已的。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。」(林後十二1)顯現,是一個異象中的看見,啟示是異象的解釋。譬如說,我們看見了基督,我們這一生就需要有無數的啟示,來解釋這個異象中的基督。顯現掌管我們,啟示帶領我們。主向我們顯現了,我們就受這顯現的掌管。顯現帶給我們的異象,就是一個看見;我們看見一個異象以後,需要有許多的啟示,來一點一點地認識這個顯現。

  「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,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;(或在身內,我不知道;或在身外,我也不知道;只有神知道。)我認得這人;(或在身內,或在身外,我都不知道,只有神知道。)」(林後十二2~3)真不得了,恐怕沒有人比保羅異象更多了!但弟兄們,不要高舉任何一個人,說他就是這個時代獨一的職事 ── 沒有這件事,連保羅都沒有。然後他說,「他被提到樂園裡,聽見隱祕的言語,是人不可說的。」(十二4)在三層天,他沒有聽見言語,只看見一個異象;在樂園裡,他聽見了言語,來解釋在天上所看見的異象。沒有一個人比保羅更屬靈,也不可能有。這個經歷太高了!十四年前,應該是他被巴拿巴邀請到安提阿的時候,所以他才有加倍的動力在安提阿服事。十四年了,他雖然不說出來,但他這個人改變了!

誇自己的軟弱

  「為這事,我三次求過主,叫這刺離開我。他對我說:「我的恩典夠你用的,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。」」(林後十二8~9上)我們的難處是非常愛主,卻沒有軟弱;我們籌算自己的前途,就證明我們沒有軟弱。一個軟弱的人,不會謀算,只有信靠。「所以,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,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。」(十二9下)這不是說他誇自己的失敗、跌倒。不!失敗不可以誇口。軟弱是一個心態,軟弱是依靠的根源。譬如說,當我們決定做一件事時,我們很軟弱;我們要盡一個負擔時,我們很軟弱。這就是個依靠的心態。

  青年人很少知道什麼叫軟弱,也不誇自己的軟弱。青年人喜歡告訴主:「主啊,我要用我的能力來覆庇教會!」他們覺得自己比主耶穌聰明 ── 怎麼可以凡事信靠主?主哪裡看得準?我才看得準!這就是不會誇自己的軟弱。誇自己的軟弱,就是對自己沒有把握、沒有信靠、沒有盼望。每一次立志行事,都告訴主:「主啊,我完全需要你的憐憫!」這樣的人就住在軟弱的認知裡,享受基督能力的覆庇。

為教會花費

  末了是結束的話。「因我所求的是你們,不是你們的財物。」(林後十二14中)這句話真好!他是盼望聖徒長得好,不是盼望聖徒給他什麼。保羅說:「我所求的不是你們的 ── 你們的錢、你們的笑臉、你們的尊重。我所求的是你們!」「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。」(15上)我願意為著你們的緣故,把我的生命、我的錢財花費出來。向著主,他說:「我什麼時候軟弱,什麼時候就剛強,所以主量給我的一切,我願意在主的恩典裡聯於主。」向著教會,他說:「我願意為你們花費,不僅把我的錢財花費出來,也花費上我整個人!」(韜)

── 節錄自2007年系列信息,中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