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報-2007卷六-2007第四期- 主題信息-成熟顯於平凡-使徒行傳24~25章

主題信息-成熟顯於平凡

24章:按著「神的道路」事奉神

神的道路就是生命的道路、真理的道路。
當你走的時候,它又是窄路;不僅是窄路、也是正路、義路。

(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追求用)

  現在保羅面對的是政治的審判。巡撫叫保羅說話,他就說:「我知道你在這國裡斷事多年,所以我樂意為自己分訴。」(10)他要分訴什麼呢?第一,他說,「你查問就可以知道,從我上耶路撒冷禮拜到今日不過有十二天。」(11)也就是說,他們說我在這裡搗亂、在那裡搗亂,怎麼可能呢?我連時間都沒有。第二,「他們並沒有看見我在殿裡,或是在會堂裡,或是在城裡,和人辯論,聳動眾人。」(12)第三,「他們現在所告我的事並不能對你證實。」(13)第四,「但有一件事,我向你承認,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,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神。」(14)

  保羅還是很有負擔傳福音。先前他不對大祭司傳福音,因為知道傳了也沒有用,他對他們只有講復活,然後就搞得他們吵起來。保羅在這裡對腓力斯傳講,雖然不像對神的百姓傳講得那麼細,但他還是很厲害地說,「有一件事我對你承認,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,我正按著這個道事奉我祖宗的神。你知不知道?我是在走一個路,這個路對他們來說是異端;對我來說,我是按著這個路事奉我的神!」

  這個路是什麼路呢?第一、是神的道路(徒十九8~9);第二、是生命的路(太七14);第三、這是一條窄路(太七14);第四、這是一條經歷的路(彼後二21,約十四6);總的來說,這是神聖經綸的路,是一條救恩的路;實在來說,就是神的路。這個神的道路就是生命的道路、就是真理的道路(彼後二2);這個神的道路,當你要走的時候,它又是窄路;不僅是窄路,它還是正路(彼後二15),它也是義路(彼後二21)。

  你這一生走什麼路呢?走神經綸的路,走神救恩的路。但在走的時候,你要注意,第一,它必須是有神的,所以你若在神之外注意任何事物,就要叫你出差錯。你走在這個路裡,你只能有神!只能享受神!只能得著神!只能經歷神!只能在神裡成長!什麼時候神不見了,這個路就出問題了;這個路的主軸若不再是神自己,你所走的路就開始有問題了。

  在這個路裡有兩個大的東西,一個是生命,一個是真理,所以它也叫生命的路、真理的路。當你有神,以神為中心來走這條路的時候,你所經歷的是生命;約束你、鼓勵你的是真理。生命在你的裡面,叫你有能力走這個路;真理環繞著你,叫你不能走岔路;所以它是生命的路,也是真理的路;可是當你真在走的時候,它又是一條窄路。

  窄路是什麼意思呢?就是你只能在這路上走下面一步,然後再接著下面一步,然後再接著下面一步 ── 你沒有辦法規劃你前面的路。就像爬山。山路都是窄路,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轉彎,你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有一個很陡的坡,你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遇到平坦之處。因為爬山的時候,你往前看是看不遠的。

佳句摘錄

  有什麼冤枉是我受不住的呢?有什麼賞賜被人奪去了呢?今日顯然赫赫的工作,焉知不是他日的草木禾禾皆;今日人所看不見的勞苦工作,焉知不是他日的金銀寶石!

◎ 摘錄自《李淵如著述全集》,拾珍出版社


25章:你們看這人!

那些愛名譽、愛前途、愛銀行存款、愛大房子、愛汽車的,到處都是;
但是這裡有一個人……

  二十四章的末了,腓力斯要討猶太人的歡喜,就留保羅在監裡,又因為保羅沒有送錢,就一直被關在那兒。到了二十五章,非斯都到任,他就下該撒利亞去,吩咐人把保羅提上來。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,「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,都是不能證實的。」(6~7)

  保羅一面分訴,一面又說,「他們所告我的事,若都不實,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。我要上告於該撒。」(11)「過了些日子,亞基帕王和百尼基氏來到該撒利亞,問非斯都安。在那裡住了多日,非斯都將保羅的事告訴王……」(13)亞基帕聽了以後,對非斯都說:「我自己也願聽這人辯論。非斯都說:明天你可以聽。」(22)這時,保羅就經歷了權勢的審判。

  「第二天,亞基帕和百尼基大張威勢而來,同著眾千夫長和城裡的尊貴人進了公廳。」(23上)真是不得了,他們來得轟轟烈烈 ── 前面開道的,又敲鑼打鼓,又吹喇叭,後面還跟著眾千夫長,真可謂是大張威勢。這裡的千夫長,官階是不低的。「非斯都吩咐一聲,就有人將保羅帶進來。」(23下)

  非斯都說:「亞基帕王和在這裡的諸位啊,你們看這人……」(24)「你們看這人」,我真喜歡這句話!如果有一天,我們也成為這樣一班人,多好!今天那些愛世界的、愛名譽的、愛前途的、愛銀行存款的、愛大房子的、愛汽車的,到處都是;但是這裡有一個人,能叫非斯都說:「你們看這人,就是一切猶太人,在耶路撒冷和這裡,曾向我懇求、呼叫說:不可容他再活著。」(24)

  這裡也說出,當人陷到宗教裡,人裡面的仇恨竟會這麼狠、這麼深。為什麼呢?因為宗教能叫人主觀到一個地步,產生一種認定:不是你死,就是我活!宗教裡的仇恨之深,是叫人吃驚的。你看,一切的猶太人,都向非斯都懇求、呼叫說:不可由他再活著。「他不能再活著!」這就是宗教。

  政治呢?反而好像比較公平一點,可以兩造對質,使被告有機會可以分訴,多少得著一種保護。所以非斯都就回答,「我查明他沒有犯什麼該死的罪,並且他自己上告於皇帝,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。」(25)但是我有一個難處,「因為論到這人,我沒有確實的事可以奏明主上。因此,我帶他到你們面前,也特意帶他到你亞基帕王面前,為要在查問之後有所陳奏。」(26)

  亞基帕王說:「據我看來,解送囚犯,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。」(27)這意思是,如果你不能指明他的罪案,你怎麼能把他當作囚犯呢?你若要解送囚犯,又不知道他犯了什麼罪,整件事就是不合邏輯、也是不合理的。既然你不能找出他有什麼罪,你為什麼不讓他自由呢?

「純潔」與「清潔」

  「純潔」(純淨)與「清潔」不同。清潔是指著乾淨而言的,意思就是沒有污穢;純潔卻更進一步,不只說沒有污穢,而且還得沒有雜質。雜質不一定是污穢,但是一樣東西有了雜質,就不能是純潔的。

◎ 摘錄自《與神同行》,俞成華著,中國大陸聖徒見證事工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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