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細耳人的願
民數記提到拿細耳人的願(民六1~3),是在第五章描述人的軟弱以後。第五章說到人的所是,是軟弱的;人的行為,是軟弱的;人的生活,是軟弱的;我們這一個人,就是軟弱的人!但是第六章說,以色列人中,無論男女,許了特別的願,就是拿細耳人的願,就要離俗歸耶和華! 雖然我們在各面都是軟弱的,有許多的缺點和難處,但是神還給我們有機會,可以作拿細耳人。我們可能是長大痲瘋、患漏症、不潔的,這是我們的所是;我們可能犯了人所常犯的罪,干犯耶和華,這是我們的行為;我們也可能是「人的妻」有了邪行,得罪「她的丈夫」,這是我們的生活;但是讚美神,今天我們只要向神許一個拿細耳人的願,我們就可以離俗歸給耶和華! 拿細耳人的願第一個面,是清酒濃酒都不喝(民六3)。酒是叫人忘我的。本來你是謹守的,但是一喝酒,你就變成放蕩了;本來你是受約束的,但是一喝酒,你的肉體就顯出來了。酒是世界物質享受的總和。拿細耳人不喝酒,說出他遠離世上一切叫人沉溺的事物。第二個面是不能剃頭,要由髮綹長長了。在聖經裡,頭髮是彰顯能力的(士十六19)。當你作一個拿細耳人來跟隨主的時候,主給你的能力,你不要把它剃掉,你要叫它長出來。比如你參加了一個好聚會,裡面從主得了力量,可以回去面對難處了,但你不要一出門,就叫「剃頭師傅」剃了你的頭。他把前途拿過來,你一看,頭髮就被剃掉了;他把事業拿過來,你一看,頭髮也被剃掉了;他把享樂拿過來,你一看,頭髮又被剃掉了……。第三個面,是過聖潔的生活。「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,不可挨近死屍,……不可……使自己不潔淨……在他一切離俗的日子是歸耶和華為聖。」(民六6~8)(韜) | |
── 2004年11月芝加哥華語特會信息摘錄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