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報-2003卷二-2003第四期- 生命-生命成長的根源-神(二)

生命成長的根源 ── 神(二)

生命-神聖生命的成長 7

讀經:林前三6~7

神是我們生活的中心

  一切生命成長的根源乃是神自己。我們這一生生命的成長,起頭必須是神,過程必須是神,結果也必須是神。這一位叫我們成長的神,成了我們整個生活的中心。

  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裡,一切的心情、一切的環境、一切的處境、一切生活的得勝和失敗,都不能成為我們的中心。我們的中心乃是神。我們所要問的,乃是在這一切的事上有沒有神?若是你發脾氣了(我不勸你發脾氣),你要告訴主:「主啊,謝謝你給我這個脾氣,因為這個脾氣逼著我去得著你。」當你軟弱的時候(我不說你應該軟弱),這個軟弱會把你逼到神面前去,這時候你就要禱告主說:「主啊,我不喜歡軟弱。即或是這樣,主啊,我還要告訴你,你是神。當我在最軟弱的時候,你還是我的救主,你還是我的神。」當你在一切的事上以神為中心,你才能真實的得著主,也才能真實的得著生命的成長。

  弟兄姊妹,有神的人才真是一個蒙福的人,因為有神的人才是一個生命成長的人。我們一個個都要告訴主:「主啊,我這一生可以得著一些東西,也可以失去一些東西,或得著、或失去,我都不在乎。我只在乎一件事,那就是我必須天天有你,我必須事事有你,我必須在一切的經歷裡有你,我必須在一切的過程裡有你。主啊,我願意是一個永遠不離開神,永遠不離開神的面的人。」

撒但要使我們離開神

  你要知道,撒但對教會最大的破壞,就是許可我們有許許多多屬靈的事物,卻叫這些屬靈的事物取代了這一位神。撒但許可我們有心,撒但許可我們愛主,撒但許可我們追求,撒但許可我們裝備真理,撒但也許可我們來參加追求、訓練。但是,撒但卻不容許你來追求神自己。如果你只是根據教會的傳統,只是照著你的本分來作這一切屬靈的事,不知不覺你就會把神忘了。這樣,你就中了撒但的詭計,你也就無法行走在生命成長的路上。

  我們得認識,一個基督徒生命要成長,必須要有神。神是一切生長的源頭:是神叫我們長,是神讓我們長,是神給我們長,是神在我們身上長,是神成為我們成長的根源。從年幼的時候,我們裡面就需要有這樣的認識:「主啊,我這一生會碰見許許多多屬靈的事物:講道是屬靈的事物,裝備真理是屬靈的事物,傳福音是屬靈的事物,讓主使用是屬靈的事物,全時間服事主是屬靈的事物,為主作工是屬靈的事物,興起教會是屬靈的事物,但是這一切屬靈的事物,若是沒有神在其中,我絕對不作。沒有神,我什麼都不作。除了神以外,人不可以叫我到哪裡去,人不可以叫我作什麼事,人不可以叫我怎麼生活,人也不可以叫我怎麼追求。我所要的,我所作的,我所追求的,我所憑以活著的,就是神自己。」

我們的服事必須有神

  神,也惟有神,才是我們生命成長的一切。我願意在這裡大聲疾呼:「若是我們不能把人帶到神面前,若是我們不能把神帶給人,若是我們不能叫人經歷神,若是我們不能叫人得著神,若是我們不能叫人與神聯調,若是我們不能叫人在所經過、所經歷的一切人事物裡滿了神,我們所有的服事、工作、生活都沒有價值,都是宗教!」到底是什麼叫我們長?是「神」叫我們長!到底是什麼叫我們長得健康?是「神」叫我們長得健康!當我們起來跟隨主的時候,我們裡面要有一個很堅決的認定:我也許全時間,我卻不是作「全時間」這一行;我也許到非洲去,我卻不是作「到非洲去」這一件事;我也許一直研讀、追求真理,叫真理在我身上有非常豐富的裝備,我卻不是作「追求真理」這一件事。我這個人是追求神的,我這個人是要得神的,我這個人是活神的,我這個人是讓神活出來的。我這一生中要有神,我這一生中要得著神,我這一生中要經歷神,我這一生要緊緊的聯於神。

沒有神就是宗教

  所有基督教的團體都有一些共同的特點。普通一點的團體會說,我們有教堂,我們有牧師,我們有制度,我們有果效,我們有好的會眾,我們有錢。高級一點的團體會說,我們有屬靈的豐富,我們有真理的認識,我們有屬靈大漢,我們有好的弟兄。

  不錯,這些被主得著的弟兄,是主所大用的人,也是滿足神的人。但是神要說:「不錯,我得著了新生鐸夫,但是摩爾維亞弟兄們啊,你們到底有沒有我?不錯,我得著了衛斯理,但是衛斯理會啊,你們到底有沒有我?不錯,我得著了喀爾文,但是長老會啊,你們到底有沒有我?不錯,我得著了達祕,但是弟兄會啊,你們到底有沒有我?不錯,我得著了倪柝聲,也得著了李常受,但是我願意問你們,你們到底有沒有我?你們要知道,我不只是他們的神,我也是你們的神。」

  什麼叫宗教?離開神而作神的事就叫宗教。我若作這些事,卻沒有神,這就是宗教;我若作這些事,只是為著這些事,這就是宗教;我若作這些事,只是因為這是該作的事,這就是宗教;我若是作這些事,只是根據我的本分,而沒有神自己,這就是宗教。

  我們說基督教是在宗教裡,是很容易被宗教侵蝕的。可是若不小心,我們也會落到同樣的光景裡。我再說,有神,才有成長;沒有神,就是宗教!有神,才有實際;沒有神,就沒有價值!有神,就是尊貴的;沒有神,就是卑賤的!有神,就是屬天的;沒有神,就是屬地的!

  所以,今天在地上,我們不是為著一個工作,我們不是發揚一個真理,我們也不是忠心於一個基督教的團體;我們所為著的、所發揚的、所忠心的,乃是神自己!

  神今天在地上是要得著一個個地方教會,神今天在地上是要得著基督的身體,所以我們不能輕看地方教會,也不能輕看基督的身體。但是我們要認識,無論是地方教會或是基督的身體,實質必須是神,內涵也必須是神。沒有神,就沒有地方教會的實際;沒有神,也就沒有基督身體的實際。

真正跟隨主的人,乃是有神的人

  我裡面常常覺得很納悶,為什麼在教會生活裡,這個人興起,那個人跌倒?這個人被主用,那個人被放在一邊?慢慢的,我裡面有一點領會了:不論是別人或是我自己,跌倒了,不要輕看;被用了,也不要高估。一切的事,只有神知道。我們是在時間裡來看事情,神卻是在永遠裡來看事情。我們在時間裡所看的是這人起來,那人下去;神在永遠裡所看的,乃是人在這一切的過程裡,到底有沒有得著神的自己。

  弟兄姊妹,在我們屬靈生活的起頭,我們裡面對神必須有一種確定的認識和把握:我們是一個真正跟隨主的人,我們是一個與神完全聯起來的人。唯有如此,我們才能豪邁的見證說:「主啊,謝謝你,我可以不要屬地的祝福,我可以不要名譽,我也可以不要人的稱讚。從外面看,我似乎是非常的平凡,但我的把握在於「我有
神,神也有我。」我為什麼在這裡?因為神帶領我到這裡!我為什麼在這裡?因為神要得著我!我為什麼在這裡?因為神要我追求祂!我為什麼在這裡?因為神與我一同在這裡!我不是來得著知識的,我不是來得著道理的,我不是來得著發展的,我也不是盼望將來成為主大用的僕人,我乃是單單要得著神的。」

  弟兄姊妹,我們對神若有這樣的認定,我們才能在生命中有真實的成長,我們也才是一個在神面前滿有價值的人。(韜)

(2000/10 克里夫蘭)

我們千萬不要誤會神對付我們的方法。
你不知道神要怎麼用你。
我們一切的遭遇,都是為著將來的事奉。

最愚昧的,就是不服神的手,
一直在那裡問為什麼神這樣,為什麼神那樣。

── 倪柝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