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信-重生-第四篇 得著了新地位(一)-重生前的地位

 

第四篇 得著了新地位(一)

── 重生前的地位

重生

(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追求用)

經節:西一13,徒二六18,羅三23,三19,五18,約三18,羅五12,六19,弗二2~3

重生前的地位

  重生所帶給我們的第二件事,就是地位上的改變。在我們看重生得著的新地位之前,必須先明白我們重生之前的光景是什麼。重生之前,我們這個人是在哪裡?從聖經來看,重生前我們的地位有八個特點:

在黑暗裡

  第一,我們從前是在黑暗裡,我們不知道有神,不知道自己是罪人,不知道我們可以與一個神聖的性情有份。聖經告訴我們,「祂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,把我們遷入祂愛子的國裡。」(西一13)

在撒但的權下

  第二,我們是在撒但的權下。

人總是認為他們是屬於自己的,但是讓我老實告訴你,沒有任何一個人是在自己的權下,每一個人不是在神的國裡,就是在撒但的國度裡。你信了主,就進入了神的國,你若還沒有信主,就仍舊在撒但的權下。因此主在使徒行傳二十六章十八節說︰「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,叫他們的眼睛得開,從黑暗轉入光中,從撒但權下轉向神。」

我去過許多地方旅行,無論在世界何地,每一個地方我都看到同樣罪惡的事物。我去歐洲,無論到哪個國家,罪惡的事物都是一樣的。我來美國,無論是東岸、西岸,南方、北方,每個地方都是一樣的邪惡。你不要以為東方人比較保守,你去到亞洲,無論是東京,漢城,台北,香港,每一個城市都是邪惡之都。你越旅行,越明白整個世界都是在撒但的國度之下。沒有重生得救的人,就是活在撒但權勢掌握之下的人。

在罪裡

  第三,從前我們是在罪裡。我們的生活就是在罪中,我們麻木到一個地步,對罪沒有感覺。

你若不信,不妨去和不信主的人談一談,他們會覺得騙人沒什麼不對,佔人便宜更是理所當然的事。他們住在罪裡,他們的生活是在罪中,對於罪一點感覺也沒有。因此在羅馬書三章二十三節那裡說︰「眾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」

在神審判之下

  第四,我們是在神審判之下,羅馬書三章十九節說,「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」。或許你以為你在黑暗裡,在撒但的權勢下,住在罪中,這沒什麼大不了的,但是在神看來,這是不得了的事。神要說︰「我不放你過去,我創造了人,不是叫他們這樣墮落敗壞的,我創造人,不是叫他們落在罪中。」世上每一個人,都在神的審判之下。我們的生活、我們的生存若是不在神的心意裡,就是在神的審判之下。

被定罪

  我們的地位實在悲慘。我們在黑暗裡,在撒但的權下,在罪中,在神的審判之下,並且我們也是被定罪的。羅馬書五章十八節說,「藉著一次的過犯,眾人都被定罪。」約翰福音三章十八節也說,「信入祂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入神獨生子的名。」

我們的受造是為著神的,因此我們的生存、我們的生活裡若是沒有神,我們就是被定罪的。我們若是以自我為中心,我們這個人立刻就在定罪之下。這不是我們的是非、對錯、好壞的問題,而是有沒有神的問題。人所以被定罪,就是因為人沒有聯於神。

在死裡

  第六,我們也是在死裡。羅馬書五章十二節告訴我們,「這就如罪是藉著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藉著罪來的,於是死就遍及眾人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」

什麼是在死裡?意思是說人活在世上,沒有什麼感覺。沒有信主的人,四處來去,有如行尸走肉一般,不知道自己在作什麼,將來要往哪裡去。一個沒有未來的人是沒有盼望的,不管你賺再多的錢,不管你多亨通,不管你得著的再多,你不知道將來要到哪裡去,就只好今朝有酒今朝醉。不信主的不知道活著的意義是什麼,也不願去想死後的將來,甚至以為只要不去談論將來,將來就沒有問題。

直到我們重生之後,我們才明白從前我們是死了的人。從前我們是跟著時代的潮流,人怎麼走,我們就跟著走,沒有感覺,沒有思想,甚至彼此炫耀誰犯的罪更多,誰給老師更多麻煩,誰更會欺騙父母。我們所以作這些事,是因為我們是在死裡,對我們而言,沒有任何的事是有意義的。

是不潔與不法的奴僕

  第七,我們是不潔與不法的奴僕。羅馬書六章十九節說,「你們從前……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」。我們是誰?我們是奴僕,是不潔與不法的奴僕。

在我們內心深處,我們知道自己身上有些東西是不對的,有時心裡會有種感覺興起,知道自己不能留在這樣的光景中,但是不知道為什麼,我們沒有辦法逃脫。因著我們是不潔不法的奴僕,我們沒有能力去做心中知道是對的事。即使我們悔恨自己的作為,想要洗心革面,但是這樣的決心總是持續不了多久。為什麼?因為我們是不潔不法的奴僕,我們知道什麼是對的,我們也決心去做,可是我們沒有能力,沒有力量持續。

從前我的成績很差,無論我怎麼決心好好用功,總是堅持不久,甚至高中的時候還被退學。我接到退學通知書,趕快把它藏起來,還去告訴我的父親,我讀的中學太差了,我要去上另一個更好的學校,我父親因此還誇獎我。這不過說出我是一個不潔與不法的奴僕。直到我重生了,開始愛主,開始跟隨主了,我的生活就變清明了,因為黑暗過去了,撒但的權勢過去了,罪過去了,審判過去了,定罪過去了,這一切都過去了,新的事物興起了,就是神的生命興起了,祂成了我的智慧,我的公義。哈利路亞!我的地位改變了,我不再是不潔不法的奴僕了。

是可怒的兒女,悖逆之子

  第八,我們重生前也是可怒的兒女,悖逆之子。以弗所書二章二至三節︰「那時,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,隨著這世界的世代,順著空中掌權者的首領,就是那現今在悖逆之子裡面運行之靈的首領;我們眾人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,在我們肉體的私慾裡,行事為人,行肉體和思念所意欲的,生來就是可怒的兒女,和其餘的人一樣。」

我們生下來就是悖逆的。小孩子一學會講話之後,最會說的就是 No。我們違背父母,違背師長,不但對人,對神也是如此。人說有神,我們就覺得氣憤。奇怪的是耶穌並沒有得罪你,祂也沒有欠你的錢,但是人一說到耶穌,我們就生氣。 我們可以談政治,談宗教,但是人勸你信耶穌,你就不願意聽。因為我們生下來就是悖逆的,是可怒的兒女。

我們已經被遷到新的地位上

  這就是我們得救之前的八個地位。我們在黑暗裡,在撒但的權下,在罪中,在審判下,在定罪下,在死裡,是不潔不法的奴僕,也是悖逆之子、可怒的兒女。讚美主,重生叫我們得著了新地位,我們不再落在這八樣的情形之中,我們不再在黑暗裡,不再在撒但的權下,不再在罪裡,不再在神審判之下,不再被定罪,不再在死裡,我們不再作不潔與不法的奴僕,也不再是可怒的兒女以及悖逆之子。

哈利路亞!從前我們的地位是何等的悲慘,現今我們的地位改換了。黑暗、撒但、罪、審判、定罪、死、不潔不法、悖逆和憤怒在我們身上都沒有地位了。因為我們重生了,我們的地位改變了!(韜)

(1977/12 克里夫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