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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: 羅馬書中的生命經歷, 新約讀經

 

新約讀經-羅馬書中的生命經歷-第三十五篇 藉著在基督裡的救贖白白的稱義(八)-羅馬書鳥瞰(二十二)

第三十五篇 藉著在基督裡的救贖白白的稱義(八)

── 羅馬書鳥瞰(二十二)

羅馬書中的生命經歷

(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追求用)

複習的話

  羅馬書三章二十六節說,「為著在今時顯示祂的義,使祂能是義的,也能稱那以信耶穌為本的人為義。」神是義的,祂要把祂的義作到一班人身上,使他們得稱為義,被義構成,並且成為義的,而這一班人是因著耶穌基督的信所產生的族類。他們是屬於耶穌基督的信,他們是在這個信的範疇裡。這耶穌基督的信是義的根源。當這個信在我們裡面生發出信來,就把我們帶到耶穌基督的所是,就是義的裡面,使我們這一班屬於耶穌基督之信的人,也在祂的所是裡得稱義、被義構成、並且成為義的。

亞當和夏娃的預表

  亞當和夏娃的預表也許更能幫助我們領會這一節。亞當是在他的所是裡生出夏娃來,所以夏娃的一切都是和亞當連起來的。同樣的,基督在祂信的所是裡生出我們來,我們今天就活在這個信的範疇裡,在我們身上有信的運作,在我們裡面有信的實際。不僅基督是義的,因著耶穌基督的信在我們裡生發出信來,我們就在祂的信裡得著了稱義的地位、進入了稱義的範圍、活出稱義的實際、並在祂的所是裡成為義的。

「得稱義」是一生的經歷

  當羅馬書說到我們得稱義的時候,那種拔高、那種超越、那種絕對、那種把握,都遠超過我們的領會,因為「得稱義」是我們一生所必須不斷經歷的。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在羅馬書八章三十節說,「所召來的人,又稱他們為義;所稱為義的人,又叫他們得榮耀。」也就是說,從我們蒙召的那天起,一直到得榮耀,我們這一生所有對基督的經歷都包括在「得稱義」的裡面。

耶穌基督的信生發出長存的信

  我們是耶穌基督的信所產生出來的族類,我們的信是主耶穌基督生發出來的。當耶穌基督的信在我們裡面生發出信來,耶穌基督的信就在我們裡面成為長存的信,把我們帶到基督的所是,就是義的裡面。

  我們信主以後,有時還會愛世界,有時還會軟弱,甚至到一個地步,懷疑自己是不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。雖然如此,那在我們裡面的信仍然不會失去,因為這個信不僅是叫我們得救的信,也是住在我們裡面那長存的信。

耶穌基督的信不斷地生發出信來

  我願意告訴弟兄們,我信主快五十年了,我可以見證,在我裡面的信是長存的信。有時候環境臨到我,我裡面會問一個問題,「主啊,難道你真是可信的嗎?」雖然有時我認定祂已經完全不可信了,但是我裡面總還是有一個感覺,「祂是可信的!」為什麼會這樣?就是因為在我裡面有長存的信,這個信就是主的自己,祂就是那住我裡面長存的信。不僅這樣,這個信也在我的靈裡不斷地生發出信來,使我成為一個能信的人。

帶進今時顯示的義

  羅馬書三章二十五節說,「神擺出基督耶穌作平息處,是憑著祂的血,藉著人的信,為要在神以寬容越過人先時所犯的罪上,顯示祂的義。」二十六節說,「為著在今時顯示祂的義,使祂能是義的,也能稱那以信耶穌為本的人為義。」在希臘原文裡,這兩節是由一個介系詞eis所聯接的。中文恢復版把這個介系詞翻作「為著」,而英文恢復版則把它翻作「with a view to」。

  eis在希臘文裡含有空間的概念,它意指從房子外面帶著一個目的進到房子的裡面。所以eis是一個動態的介系詞,它是有一個運作的範圍、有一個目標、有一個方向、有一個過程的,並且它也會產生一個結果。

  因著這個介系詞是動態的,它也可以翻譯作「好帶進」。所以這兩節也可以翻成「……為要在神以寬容越過人先時所犯的罪上,顯示祂的義,「好帶進」在今時顯示祂的義……」也就是說,如果神在過去所擺出的平息處,能夠解決神和人之間的難處,那麼現今這位活活的耶穌基督,就更能帶進祂今時所顯示的義了。

神的所是、性情、運行和運作都是義的

  二十六節說,「為著在今時顯示祂的義,使祂能是義的,也能稱那以信耶穌為本的人為義。」這裡的「能是」在希臘文裡的意義並不是「being」,也不是「should be」,而是「to be」。它是說到這位義的神,義不僅是祂的所是和性情,義也是聯於祂的運行和運作。它不僅說出神的所是是義的,神的性情是義的,神的構成是義的,它也說出神的運行、神運行的法則、神運行的律,以及祂所有一切的運行都是義的。

  我們要告訴主,「主啊,謝謝你,你永遠是義的。過去你救了我,你是義的;今天你帶領我,你是義的;將來你稱許我,你還是義的。因為你是義的,我就被帶進被稱義的實際裡。」

神這位稱義者正在稱我們為義

  二十六節下說,「也能稱那以信耶穌為本的人為義。」英文恢復版的翻譯是「and the One who justifies him who is of the faith of Jesus.」也就是說,不僅神的所是、神的構成、神的法則、神的運行、神的同在以及神的帶領都是義的,祂還是那位「Justifier」,就是稱我們為義的那一位。不僅這樣,祂還正在「justifying him」。這裡的「him」是指著我們這班人說的,我們是「of the faith of Jesus」,是屬於耶穌基督之信的族類。神是義的,祂是那稱我們為義的神,祂正在不斷地稱我們為義。我們不僅是屬於耶穌基督之信的族類,我們也是被神稱義的族類。

耶穌基督的信就是那在祂裡面的信

  在二十六節裡,根據 ASV 和 NIV,faith 和 Jesus 是間接受格的關係,「of the faith in Jesus」。換句話說,這個「信」不僅是從耶穌基督生發出來的信,也是那在耶穌基督裡面的信。我不僅是「of the faith of Jesus」, 我也是「of the faith in Jesus」;我不僅是從耶穌基督的信所生發出來的族類,我也屬於那在耶穌基督裡的信,好叫我能夠住在耶穌基督的信裡。因此,耶穌基督在我身上所生發出來的信,也成為那使我住在耶穌基督裡的信。當這個信生發出來的時候,就叫我不僅屬於耶穌基督的信,也叫我得以住在耶穌基督的信裡。

  弟兄們,我盼望這些真理能夠成為你們的經歷。你要告訴主,「主啊,這些真理太寶貴了,我的一生太有價值了。主啊,我讚美你,你不僅擺出耶穌基督作平息處,解決了舊約時代神和人之間一切的難處,你現今還是義的神,是那稱我們為義的神。義不僅是你的所是、你的構成,義也是你在我們身上的運行、運作和帶領。主啊,謝謝你,你這位義的神,你這位活活的神,竟然讓我們得著了!」

不是行的律,乃是信的律

  三章三十及三十一節說,「神既是一位,祂就要本於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,也要藉著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。這樣,我們藉著信使律法失效麼?絕對不是!反而堅固了律法。」這裡的「本於信」是一件生機的事,它說出這一位神是一位稱義的神,祂藉著耶穌基督的信生發在我們裡面,使我們得以活在祂的信裡,住在祂的信裡,並被帶到稱義的範圍裡。因此,我們之所以得稱義,完全不是根據於我們的行為,而是因著信。它不是根據行的律,乃是根據信的律。

因信稱義的表樣 ── 亞伯拉罕

  羅馬書第四章說到稱義的表樣。一至三節說,「這樣,我們可說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照著肉體得了什麼?倘若亞伯拉罕是本於行為得稱義,就有可誇的,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。原來經上說什麼?說,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」認真說,亞伯拉罕本身是沒有信的,因為他聽從撒拉的話,娶了夏甲為妾,就從夏甲生了以實瑪利(創十六1~4)。

  不僅亞伯拉罕本身沒有信,我們也是沒有的。若是有人問你,「你有沒有跟隨主?」「有!」「有沒有奉獻?」「有!」「願不願意向主絕對?」「不願意!」這就是我們的信。雖然如此,每當你告訴主,「主啊,我愛你,我要把自己完全地奉獻給你。」雖然可能只有萬分之一是真實的,神也不會生氣,祂似乎反而會說,「很好,這就算為你的義。」

神是那稱不虔者為義的神

  四章三、四節說,「做工的得工價,不是照著恩典,乃是照著所該得者算的,惟有不做工,只信靠那稱不虔者為義之神的,他的信就算為他的義。」亞伯拉罕從夏甲生了以實瑪利,我們會認為這是他的軟弱;但從神那裡看,這不只是亞伯拉罕的軟弱,這還是他的不虔。倘若亞伯拉罕敬畏神,他也許不會這麼作;他之所以娶夏甲為妾,是因為他不夠敬虔。

神絕不算那些得稱為義的人為有罪

  接下來六節和七節說,「正如大衛也稱那在行為以外,蒙神算為義的人為有福的,「不法得赦免,罪得遮蓋的人,是有福的。」」在舊約的預表裡,人的罪只是得著遮蓋,但我們的罪卻是得著了洗淨。所以他們是有福的,我們卻是更有福的。如果僅僅罪得遮蓋就是有福的,那我們這一班罪得著洗淨的人,就更要歸榮耀給神了。

  不僅如此,第八節說,「主絕不算為有罪的人,是有福的。」我喜歡這個「絕不」。我們怎麼看自己,都覺得自己不行。但是神要說,「我絕不算你為有罪。」你自己算的並不算數,神所算的才算數。神要說,「我絕不算你為有罪。」主絕不算為有罪的人是有福的。

割禮的記號是信之義的印記

  第九至十二節說,「如此,這稱為有福的福是單加給受割禮的人,還是也加給未受割禮的人?因我們說,亞伯拉罕的信,就算為他的義,是怎麼算的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,還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後。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時那信之義的印記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們也算為義;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照我們祖宗亞伯拉罕,未受割禮時之信的腳蹤而行的人。」在創世記十五章裡,亞伯拉罕被神稱為義;在創世記十七章裡,他受了割禮。亞伯拉罕之所以受割禮,是要作為他未受割禮時那信之義的印記。

顯出信之義的印記

  信是會產生印記的。一個被神稱義的人,在他身上就該顯出信的印記來。我們已經被神稱義了,但我們身上卻往往沒有什麼信之義的印記隨著我們。人若是從我們身上看見了信之義的印記,他就會說,「這是一班信的人,這是一班被稱義的人,在他們身上有因信稱義的實際。」

信之義的印記也是一個見證

  割禮的記號不僅是一個印記,它還是一個屬靈的見證。它見證在我們這班信的人身上,信不僅是我們所得著的、所享受的、所進入的,信還從我們身上活出來了。因著這個見證,人就要看見在這裡有一班人,他們是神所揀選的、是神所稱義的、是住在稱義的範圍裡的。他們不僅是客觀地在地位上地得稱義,他們更是能叫人看見,這裡有一班得稱義的人。

  我們要告訴主,「主啊,謝謝你,我是被你稱義的。」我們還要告訴主,「主啊,稱義在我身上必須是有記號的,稱義在我身上必須是可以活出來、見證出來的。」求主憐憫我們。(韜)

(2002/1/24am 多倫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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