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篇 藉著在基督裡的救贖白白的稱義(六) ── 羅馬書鳥瞰(二十)
(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追求用) 稱義的定義 基本的認識 乃是神照著祂公義的標準來稱許人的行動 羅馬書從三章二十一節開始說到稱義(justification)。李弟兄在生命讀經中說「稱義」,乃是神照著祂公義的標準來稱許人的行動,也就是神照著祂的所是為標準,來稱許人的行動。 每一種的生命,都有一種的標準,每一個行動,也都有一種的標準。譬如,蜘蛛織網為捕捉蚊子並將蚊子吞吃掉,這乃是根據蜘蛛的所是而有的生活。又譬如,如果蚊子叮咬我們,我們直覺就會把蚊子打死,這也是人在生活中的一種標準。現在我們要說到,在人的生命裡有一種的活出,這個活出應該是和神的心意相配的,因為人的被造是有神的形像、有神的樣式,是能夠在地上為祂掌權的。 神盼望把祂的形像構成在我們裡面,好叫神的樣式從我們身上見證出來,這不光是肉身上的彰顯,更是一個見證。不僅在我們的肉身上有神的樣式,在我們的見證裡也有神的樣式,這就是神義的要求。但人墮落了,就落到被定罪之下。罪就是遠離神,沒有神的就是罪。所以,神今天就要根據祂公義的所是來稱許我們,這就叫作稱義。 基督的救贖乃是稱義的根基 稱義有很多面的講究,最重要的是,基督的救贖是稱義的根基。我們為什麼可以被稱義?因為我們是一班蒙救贖的人。這個救贖是誰來成就的?就是那義者 ── 基督所成就的,也就是話成肉身的神所成就的。 稱義不僅是為了人的需要,更是為了神的需要 稱義不僅是為了人的需要,更是為了神的需要。人的被造不是為了人自己的需要,人的被造更是為了神的需要。人從來沒有想過自己要成為人,也沒有一個人的存在,是自己要求存在就能存在的。人所以是人,因為他是神造的。每一個人的存在,都是神在永世裡揀選、預定的,所以弟兄們,你要看見,你整個人的生存、整個人的存在、整個人的生活、整個人生活的中心、整個人存在的意義和目的都必須是聯於神的。 你不要匆匆忙忙的說,「感謝主,原來我是被定罪的,但現在神稱我為義了!」不。你要更喜樂的說,「原來我是遠離神的,我是與神無關的,我是一個得罪神的人,我是一個活在罪中的人,我是一個在世界轄制下的人,我是一個在審判之中的人,至終,我成為一個被定罪的人。但像我這樣的罪人,感謝讚美主,今天我在神的憐憫裡,在神的揀選裡,在神永遠的定旨裡,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,我已經白白的得稱義了!」所以,稱義不只是為著人的需要,更是為著神永遠的定旨。 這就是為什麼一個人願意奉獻自己,把自己交給主、交給教會,會叫眾人裡面非常受感,因為在這裡有個人,終於找到他存在的目的。他知道他的存在,不是為著自己的需要,更是為著神的需要。 ‧稱義是為著成就神的旨意 大多數的人得救都是為著自己,過自私自利的生活,有自私自利的追求,然後就想等候主的再來。但在神眼中根本就沒有這回事。一個等候主再來的人,必須看見我被稱為義,不是為著我的需要,乃是為著神的需要。神救了我,不是因為我需要得救;神救了我,是因為神需要我;所以,神才來作這一切的事。 稱義不僅是罪人得救的問題,更是神旨意的問題 神的工作以及神成就祂旨意的整個過程,都是在祂的稱義裡。若不是在祂稱義裡,神一切的工作就沒有可能成就。 也許你在主日聚會裡說「感謝主,今天早晨我真享受神的同在,我真摸著聖靈在我身上的工作。」但散會以後,你若不是活在神的稱義裡,你就不知道你會有多少地方得罪主。譬如說,一到了大愛宴,作菜的人總是自私自利,盼望大家都來吃他(她)的菜,這麼一來,基督就不見了。吃愛宴的時候,人專挑自己喜歡的,基督也不見了。所以我告訴你,即使是愛宴,你都要說,「主啊,謝謝你,我是在你的稱義裡來作菜,來吃菜的。」 弟兄們,你要領會,稱義不是你得救的問題,稱義乃是神旨意的問題。如果神不是為著祂的旨意來稱你為義,你很快就會發覺,你這個人完全是在良心的定罪、軟弱、限制、失敗裡,甚至於是在墮落裡。然而,神卻要進來說,「我稱你為義!你就是我的旨意。為著我的旨意,我要堅持我所成就的。一但你被稱義,你就要一生來經歷這個稱義。」 亞伯拉罕得稱義,不是為了罪得赦免,乃是為了神的國度 亞伯拉罕得稱為義,不是為了罪得赦免。亞伯拉罕一路犯罪,好像神也不生氣,我們也沒有看見他有什麼悔改。你能不能告訴我,亞伯拉罕什麼時候悔改過?什麼時候認罪過?反而我們是天天認罪,還認不完。連羅得也稱得上是「義人」(彼後二7)。真是不可思議,應該稱他作罪人羅得還差不多。 羅得跟亞伯拉罕分家業的時候,「亞伯蘭就對羅得說:你我不可相爭,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,因為我們是骨肉(原文是弟兄)。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?請你離開我:你向左,我就向右;你向右,我就向左。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,直到瑣珥,都是滋潤的……於是羅得選擇約旦河的全平原……」(創十三8~12) 像羅得這樣自私自利的人,當神要毀滅所多瑪的時候,亞伯拉罕還為他禱告。他的禱告很有意思,他說,「求主不要動怒,我再說這一次,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(義人)呢?」(創十八32)如果我是亞伯拉罕,我絕不敢這樣禱告,我只敢講起碼有一個好的罪人,我不敢說羅得是個義人。想想看,當羅得開頭跟隨亞伯拉罕時,就沒有什麼異象,在他發達以後,就跟亞伯拉罕相爭,又分走了上等的業分,這那裡叫作義人? 所以,你要有一個清楚的認識,亞伯拉罕得稱義,不是為著罪得赦免。保羅以亞伯拉罕作為稱義的表樣時,他並沒有說到一個犯罪的罪人,乃是說到一個跟隨神的人。在亞伯拉罕跟隨神的過程中,保羅沒有提到他有任何的罪惡或軟弱。亞伯拉罕有一個賣妻子的專長,一連賣了兩次(創十二10~20,二十1~18)。如果年年大饑荒,他也許年年都賣太太。奇妙的是,聖經也沒有記載亞伯拉罕在神面前對賣妻子這件事有任何的悔改。 特別是當神告訴亞伯拉罕說,「到明年這時候,我必要回到你這裡;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」(創十八10)他卻馬上把妻子賣了。我若是信心之父,神一告訴我,明年這時候我要生個孩子,我應該是把妻子看得緊緊的,因為神所有的應許,包括國、地、後嗣,都是聯於這個妻子的,我怎麼可以把妻子賣了?這不就等於把國、把地、把後嗣都賣了嗎?即使在這樣的情形裡,神還是說亞伯拉罕是義的。這真是奇妙,所以你要注意,亞伯拉罕得稱義,不是為了罪得赦免,乃是為了神的國度。 ‧稱義是為著神的國而活 聖經說到稱義,是聯於審判的,而不是聯於定罪的。我再回來說,請你注意「定罪」這個詞,除了二章一節所提到的定罪是聯於人的行為以外,在羅馬書前面所說的定罪的段落裡並沒有題到定罪這個詞(羅一18~三20)。人的罪行是在審判之下的,定罪卻是聯於這個犯罪的人。到了聖化那一段,我們就會看見,我們這個人乃是在定罪之下(羅五18),而我們許多的罪行是要神來審判的。 弟兄姊妹,這就是在我們觀念裡的定罪,我犯了什麼罪,我有什麼軟弱,我有什麼失敗,我有什麼得罪主的地方,神都要來審判。但是神不是這種看法,神說,「不,你真正最得罪我的,最厲害得罪我的,乃是你這個人沒有為著神的國而活。」所以亞伯拉罕得稱義,不僅是為了罪得赦免,更是為了神的國度。 只要是人,都會有弱點或限制。每個人都活在某一種限制裡,因為人若是沒有限制,人不就是神了嗎?所以神許可每個人都活在某一種的限制底下。 譬如說,有個弟兄一天有「三大興」── 晨興、午興、晚興。我一點不輕看這個實行,但是這個人早晨滿了主的同在,然後就去賺錢,賺完錢後就午興,滿了主的同在後,又去發財,發了財後就晚興,然後就睡個好覺。我告訴你,這三大興對他並沒有什麼用處,為什麼?因為稱義不是為著你的「三大興」,乃是為著神的國的。 我寧可作一個為著神的國的人,我也不願作一個活在宗教裡的人。亞伯拉罕的得稱義,不僅是為著罪得赦免,更是為著神的國度,這是你在亞伯拉罕身上所看見的特點。他有沒有軟弱?有;有沒有限制?有;有沒有失敗?有;有沒有得勝?也有,但是這些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這個人有沒有緊緊的對著神,向著神,聯於神,為著神和神的見證來活?因著亞伯拉罕是這樣的一個人,他就在神面前產生了一個特別的價值。 弟兄,你到底是為什麼活著?原來你是為工作而活,也不大聚會,直到有一天碰見主了,復興了,就傻呼呼的、滿腔熱血來到這個追求裡受罪。當我告訴你,我看到主在高雄的工作,你回去很好;但我再看看聖靈在這裡的運作,主在這裡的需要,你也回去不得。但你能不能告訴我,當你在考慮時,你是根據什麼回去,或是根據什麼不回去。 即使我在這裡鼓勵你們留下來,但主也沒有託付給我叫人留,或是叫人走,主託付給我的乃是祂的國。所以你要回答,「回去算得什麼?不回去又算得什麼?我是為著神的國而活的。」 一個被稱義的人,一定要認識:神已經稱我為義,在這稱義裡,不是我被稱義的問題,乃是神旨意的問題,也不是我在那裡居留的問題,乃是神國度的問題。我只有一個考量,怎樣的運作對神的國最有益處;我只有一個考量,怎樣的活出才能讓神的見證顯出來,這才叫作活在「稱義」裡。 神的義 神在公平和正直裡的所是,實際上就是神的自己 神的義乃是一個人位,而不僅僅是一種神聖的屬性 對信徒而言,基督是神的義,就是基督這人位作了我們的義 我們要看見「稱義」,不是我們被稱義,乃是神的義。什麼叫作神的義?李弟兄有一個定義說到,「神的義就是神在公平和正直裡的所是,實際上也就是神自己。神的義不僅僅是一個神聖的屬性,更是一個人位。」 譬如,神的愛,可以說是一個屬性,但是神的義不僅是一個屬性,也是一個人位。對我們來說,基督就是神的義,並且基督這個人位作了我們的義,使我們能歸與神的義。所以羅馬書三章二十二節說,「神的義,藉著信耶穌基督,歸與一切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」 顯明在律法以外 羅馬書三章二十一節講到稱義的定義,「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申言者為證。」我們被稱為義,是在於神,不是以我們為源頭,也不是以我們的需要為源頭,乃是以神為源頭,以神的所是為源頭。讀到這裡,我覺得很喜樂,因為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。 若是根據律法,我們都是被定罪的,「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申言者為證,就是神的義,藉著信耶穌基督,歸與一切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」(羅三21,22) 藉著信耶穌基督,歸與一切信的人 「歸於」這詞,在羅馬書裡是一個大的詞,英文叫做 unto。因著歸與,神的稱義就不是我們所領會的那樣,神在一邊,我們在另一邊,有一天,因著神的憐憫,我裡面就對神產生了信,當我信了耶穌基督,我就被稱義了。不是! ‧藉著信耶穌基督 關於「歸於」這件事,你要從永世來看。在永世裡,我們這些人都是在基督裡被揀選了,然後在基督裡得以聖別了,所以從我們的出生,我們所在的地位而言,我們都是在基督裡的,但是還沒有實化,所以我們好像是沒有基督的,活在世上沒有指望、沒有神,以至於世界和罪的權勢轄制了我們。 直到有一天,在基督裡的信臨到我們身上,這信就叫我們對神有了反應。換句話說,不是我信神了,乃是基督的信開始在我身上有運行運作了;不是有一天,我堅決要信神了,乃是有一天,當神的憐憫臨到了我,在我身上開始生發出事物來的時候,我裡面就產生了基督的信。 因為耶穌基督的信在我身上有一種的運作,就叫我成為一個信的人。不是我自己來生發信,而是神來生發信;不是我要信神,而是神在基督裡把信種到我裡面來了。當這信一種到我裡面,就叫我藉著耶穌基督的信得著了神的義,我也就成為一個信的人了。 在我得救以前,我是一個在罪中、在世界裡的人,但是在神永遠的眼光裡,我這個人還是在基督裡。雖然神在基督裡早就已經揀選了我,也早就已經要我聖潔了,但我並不知道。直到有一天,神來了,祂就把祂的信種到我裡面。這個信是誰的信?就是耶穌基督的信。這個信種到我裡面,就叫我歸於神,而成為一個信的人。 我們被神稱義 在神的恩典裡 二十二節說,「就是神的義,藉著信耶穌基督,歸與一切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」換句話說,外邦人和猶太人並沒有分別。為什麼呢?二十三、二十四節說,「因為眾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,但因神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,就白白的得稱義。」什麼叫做恩典?根據二十四節,我們看見耶穌基督的救贖是恩典的實化,神的恩典成為我們蒙救贖的根源。因為有神的恩典,主耶穌才能成為救贖主,也因為有主耶穌的救贖,恩典對我們就不再是理論的,乃是實際的。 恩典就是神自己,神自己成為一個神聖奧祕的範疇。我們在神永遠的旨意裡,本來就是一班在祂面前要成為聖潔的人,沒有瑕疵的人,並且要與祂一同復活,一同坐在天上,這些都是神在已過的永遠裡已經定規好的。 但是有一天,在神的憐憫裡,因著耶穌基督的信的運行,叫我們成為一個信的人,這一切神聖屬天的實際就實化在我們身上了。我們這班信的人就開始領會,我們是活在神恩典裡的人。神的恩典是什麼?神的恩典就是在神永遠定旨裡那位無限的三一神,祂的所是,祂的所經,以及祂所成的一切,成了我們的享受和經歷。 我們以前說,恩典就是我們對於基督的享受,這是李弟兄早期所下的定義。後來李弟兄說,如果主再給他時間,他要把聖經許多的註解重新做過,因為他有一個更新更高的看見。什麼叫作更高的看見呢?這更高的看見就不再是我對神的享受了,而是我住在神的享受裡,我住在可享受的神裡。在這位可享受的神裡,恩典就是神的所是,神的所經,以及神的所成。 ‧恩典是三一神的所是、所經和所成 三一神的所是,是神的恩典;三一神的所經(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),是神的恩典;三一神的所成,叫祂今天在復活裡,成了賜生命的靈,把祂的所是所經的一切,都傳輸給我們,供輸給我們,這也是神的恩典。這個恩典,今天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都臨到我們身上。所以請你注意,白白的稱義不再是地位上的了,白白的稱義也不再是一個時間和一個定點的經歷,白白的稱義成為我們的一生。因為我們這一個人,是住在這恩典裡了。 所以你能這樣說,感謝讚美主,我今天是住在恩典裡,在這恩典裡有神的所是。祂是三一神,三一神就是恩典;祂是智慧的三一神,智慧就是恩典;祂是有大能的三一神,大能就是恩典;祂是永不改變的三一神,永不改變就是恩典;祂是有無限供應的三一神,無限供應就是恩典。 有一天,這一位神自己親自來成為肉身,把恩典和實際都活出來,都湧流出來,而祂所經歷的,今天對我們來說就是恩典。在祂的經歷裡,卑微,成為恩典;忍耐,成為恩典;蒙羞辱,成為恩典;被棄絕,成為恩典;被藐視,成為恩典;被厭棄,成為恩典;沒有佳形美容,成為恩典;漂流無定,成為恩典;沒有枕頭,成為恩典。主所經歷的一切,今天都成為我們的恩典。 不僅這樣,神的所是是恩典。創造的神是恩典,創造之神的智慧是恩典,創造的大能也是恩典;神的永遠是恩典,神的不變是恩典,神在祂的所是裡所做的一切是恩典,這所是裡的一切給我們享受,也都是恩典。恩典的範圍也就是神聖奧祕的範疇。 當我對神的所是有完全的享受、支取,這是恩典;神的所經在我身上與我產生了調和,也是恩典。這樣的調和使我能夠起來說,主耶穌是被厭棄的,我也是被厭棄的;主耶穌是被藐視的,我也是被藐視的;主耶穌是沒有枕頭的地方,我也是沒有枕頭的地方;主耶穌沒有佳形美容,我也沒有佳形美容,這個叫作恩典。祂的所是,祂的所經,都成為我的享受,就是恩典。 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,就白白的得稱義 神的所是成為神聖奧祕的範疇,這個範疇叫你住在其中,給你來享受。當你享受三一神,祂所是的一切都成為你的,祂所經歷的一切也都成為你的,然後祂所成就的一切也都在靈裡成為你的。所以弟兄們,我們今天活在神的恩典裡,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,使我們能白白的得稱義,所以當我們享受三一神一切的所是,我們是在稱義裡來享受,這稱義不是一個點,這稱義是人一生所享受的事實。 我可以愛主,是因為我被稱為義;我可以活下去,是因為我被稱為義;我可以這樣跟隨主,是因為我被稱為義。今天我們蒙神白白的稱義,這稱義就叫我們站在這恩典裡,好讓所有一切屬靈的神聖事物都成為恩典,來給我們經歷,來給我們取用,來給我們享受。 所以,「因神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裡救贖,就白白的得稱義」(羅三24)不僅是指著一件事實,也不僅是指著一個特定時間,它乃是你的一生。你、我的一生都在耶穌基督的救贖裡,享受這恩典的豐富,讚美祂!(韜) | |
(2002/1/22am 多倫多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