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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: 羅馬書中的生命經歷, 新約讀經

 

新約讀經-羅馬書中的生命經歷-第二十八篇 藉著在基督裡的救贖白白的稱義(一)-羅馬書鳥瞰(十五)

第二十八篇 藉著在基督裡的救贖白白的稱義(一)

── 羅馬書鳥瞰(十五)

羅馬書中的生命經歷

(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追求用)

  我們一講到羅馬書,很容易就想到定罪、稱義、聖別、更新、變化、模成、得榮一步步的過程。當我們來取用這些神聖事物的時候,我們人的看法是從定罪長到稱義,從稱義長到聖化,從聖化長到更新,從更新長到變化,從變化長到模成,最終就帶進榮化,而與主畢像畢肖。

  但是,神好像不是這種看法。羅馬書八章二十八節說,「還有,我們曉得萬有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。」有一班人,主要叫他們得益處,因為這班人是神所呼召的。三十節,「祂所預定的人,又召他們來;所召來的人,又稱他們為義;所稱為義的人,又叫他們得榮耀。」這與我們原有從稱義一步一步往前一直的得榮的觀念完全不一樣。換句話說,在創世以前,就是萬物還沒有存在的時候,你已經被神預定,在神永遠的經綸裡已經有你了。你不是生下來才有的,你是在創造萬物之先,在已過的永遠裡就有的。神不僅預定了你,也在時間裡把你呼召出來。預定是在永世裡的,呼召是在時間裡的。神呼召人以後就只作一件事,稱他們為義,然後就是得榮耀(羅八30)。

得救就是蒙召

  「召」,是一個動作。有一天我聽了福音、受了感動,主對我說了話,認真說,就是我蒙召的開始。我得救的那一天,就是神召我的時候,這個呼召影響了我一輩子,我這一生都在這個呼召裡。那一天晚上,神呼召我的時候,我覺得主真可愛,我只要信耶穌就可以得救,我覺得何等的喜樂。那個晚上我聽見福音,我得救了、也蒙召了。我的地位、我這個人的存在都改變了,因為神呼召了我;我不再憑自己活,我裡面有另一個生命,叫我有另一種的活出,產生一個更高的目的,活出一個更高的追求,我這個人蒙召了!

稱義為著得榮耀

  神所召來的人,就稱他們為義,然後就是得榮。「所稱為義的人,又叫他們得榮耀。」你能不能相信保羅講稱義,講得這麼強?我們常在這兩者之間又加進一大段,但從神那裡看就只有兩段。首先,神造了你,但你是在肉體中生的,所以你是在神的審判之下。然後,主就說你需要蒙拯救,所以祂就藉著你的信稱你為義,然後叫你得榮耀。在你信主耶穌的一瞬間,你得救了,神就稱你為義了,稱義是為了什麼呢?就是為著得榮耀。

  李弟兄也曾在一次的交通中說,這節聖經的稱義是既法理,又生機的。所以,認真說,你這一生的經歷,都不能離開稱義。基督徒很簡單,沒有信主以前,是在神的審判之下,雖然在審判之下,但判決書還沒有出來,一直到人死了,判決書就出來了。所以我們千萬不要輕看,任何一次可以帶人接受主的機會。我們要好好的陪人禱告,為什麼呢?因為他們都在審判之下,在判決書還沒有來之先,我們要叫他們得救、要叫他們脫離這個審判!

  人本來都在審判、定罪之下,但是在這個定罪的判決書還沒有下來前,主就憐憫、呼召、稱義了我們。

  無論我們是從那裡來,大家從裡到外都一樣,都是爛透了、壞透了、犯罪犯透了。人年輕時還好一點,越老就越壞,所以中國人說「老奸巨猾」。但無論如何,主憐憫了我們,主一碰見我們,就呼召我們,就稱我們為義了,哈利路亞!

我叫作「神稱義」

  「稱義」就使我們的一生成為挺胸昂首的一生,走起路來,滿有把握。有人講:「你剛剛才發過脾氣。」我的反應是,「哈利路亞,讚美神!」你何必管我有沒有發脾氣?因為不是你稱我為義,也不是我稱我自己為義,乃是神稱我為義了。

  基督徒的一生是很得意的。你要說,「我叫作「神稱義。」我姓神,名稱義,我是一個被神稱義的人!」你說:「你剛剛在公車上,才剛跟人吵過一架,你是失敗的。」我就要說:「我的小名叫「我失敗」,但我的大名叫「神稱義」。」

  你的大名是什麼?神稱義。這是一輩子的事,是一件不得了的事。但是在這稱義之外,你常常加上許多花樣說,我還需要聖化,我還需要更新,我還需要變化,我還需要模成。神卻要說,那有這麼多事?我告訴你,我在創世之前就把你預定了,雖然你生下來就活到審判之下,我要把你從審判之下召出來,稱你為義,然後叫你得榮耀。

我是被神稱義的!

  不知道為什麼,人犯罪的時候是複雜的,信耶穌以後也是複雜的。犯罪的時候就想,怎麼犯得更好一點;信耶穌以後就想,從今以後我洗面革心了。臉是可以洗的,心是革也革不來的,所以我們一生就變得非常的痛苦了。我們雖然非常的痛苦,卻有一個東西使我們走路永遠可以抬頭挺胸,那就是,「我被稱義了!」被誰稱義?「神!」這比法官判我無罪更了不得啊!

  弟兄姊妹,稱義不是得勝,稱義就是神說「你是義的。」可是,人很奇怪,人總是願意和神不一樣,人對人的看法和神不一樣,人對自己的看法和神也不一樣。我們看見一個人,總是看出一大堆難處,卻不曉得他的名字就叫「神稱義」。更糟糕的是,人看他自己也是難處,更不像神稱義了。

  你有沒有一次走在街上,很豪邁的感謝主說,「論到我自己沒有可談的,論到我自己沒有可說的,但是,論到我的身分可了不起,我是被神稱義的!」什麼王子、太子,這些都算不得什麼,神稱我為義就夠了,至於成聖、更新、變化和模成,隨之就都附加上去了。

  再看羅馬書八章三十節,神不僅預定了你,然後在時間裡呼召了你,並且稱你為義。你若是在教會中,看一個一個弟兄都是神稱義,那還會有什麼批評論斷,說長道短的事?

  從神那裡看,只要神稱義我們就夠了。如果你對神的稱義不清楚,你就長不好了。有的基督徒會說,唉呀,我又犯錯了;有的基督徒會說,唉呀,我又犯罪了。但我告訴你,不管你是什麼樣的人,你好也好,壞也好,你可愛也好,脾氣大也好,神都已經稱義你了。無論我們是誰,神都已經稱我們為義了。

  你要注意,說到神和你的關係,神要說,「在已過的永遠裡,我揀選了你;在將來的永遠裡,我會榮化你;在時間裡,我稱義你。」但好像這個稱義在我們身上並沒有什麼把握。有時候我們跟隨主,走一走就會告訴主,「主啊,我怎麼會這麼軟弱;主啊,我怎麼會這麼失敗;主啊,我怎麼會有這麼多的難處;主啊,我怎麼會受這麼多的限制。」為什麼?就是因為你對「神稱義」認識不夠。

神稱義是我們一生的經歷

  「神稱義」是什麼?第一,神稱義是我們一生的經歷。神稱我為義,這是我一生的經歷。有了「神稱義」,好像沒有一個罪可以叫我和神出問題,沒有一個難處可以叫我和神出問題,沒有一種性格可以叫我和神出問題,沒有一個東西可以成為我和神之間的難處。神說,「我稱你為義,就是稱你為義。既然我呼召你,稱你為義,我就會把你帶到榮耀裡去。」

神稱義是根據神和神的義

  第二,「神稱義」是根據神和神的義。神稱義是根據於神,不是根據於我們;若是根據於我們,是不夠堅定的,若是根據於神,卻是不會搖擺的。「神稱義」不僅根據於神,還根據於神的義,這義就是神執行的法則。神對我們有愛,神對我們也有義,但神的愛不是我們的倚靠,神的義才是我們的倚靠。

  我們常常說,「主啊,真是謝謝你,你真是愛我。」但很少人禱告,「主啊,你是何等的義。」因為一說到神的義,我們很容易聯想到神的審判,卻很少想到因為神是義的,我們根本不應該受審判。

  因為神是義的,我們可以更多親近祂;因為神是義的,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祂面前;因為神是義的,我們可以更多禱告祂;因為祂是義的,所以在我們的失敗中,在我們的軟弱中,在我們的限制中,在我們各種被打倒的環境中,我們還可以到神面前來說,「神啊,我感謝你,我愛你,我是屬於你的。這不是根據於我,乃是根據於你和你的義。」若是根據於神的愛,神可能說,「我今天已經不愛你了。」我跟隨主已經差不多有五十年了,有時候我覺得我真是在愛裡,但有時候簡直不敢告訴主,我愛你,或是說,主啊你愛我,因為我會感覺我一點都不可愛,好像我什麼都不會,只會辜負主的愛,傷害主的愛心。

  很多時候我告訴主,「主啊,我愛你,因為你愛我,我和你之間是何等的甜美。」但也有許多時候我告訴主,「主啊,不僅你愛我,更是因為你的義,也叫我成為義的。根據你的義,我們之間就有一個健康的關係。」

  無論我們的光景如何,神說我們的名字就是「神稱義」,我們的一生是活在被稱義裡。稱義是一個範圍,甚至可以說是一個神聖奧祕的範圍。所以,我這一生就是要活在稱義的範疇裡,不僅這樣,神和神的義都必須成為我的實際,好叫我根據於神與神的義來跟隨主。

神的義也聯於神的恩

  此外,神的義也聯於神的恩。如果僅僅是神的義,那麼,在我們身上可能只在地位上或經歷上有某一方面的享受、供應。神給我積極的供應是根據於神的義,但是積極的供應是在乎於神的恩,因此沒有神的義,就沒有神的恩。神願意給你多少的恩典,必須是根據於祂的義,這是我們和所有其他的宗教不一樣的地方。所有的宗教都在行為的原則裡,但信主的人只要得著神的義、享受神和神的恩就夠了。神的義叫我們在神面前絕對沒有難處,神的恩就叫我們過一個與神聯結的生活。

  神的義把我們帶到神的恩裡,因著祂的恩,祂就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而實化了救贖,然後這救贖不僅叫我們白白的得稱義,也叫我們這一生活在恩典裡。

  什麼叫恩典?恩典和憐憫不一樣,憐憫是你得著你不當得的,恩典則是一種的享受。譬如,每次我們來到聚會中享受基督,就是恩典大會,我們在聚會裡都享受了這恩典,但並不是每一個得稱義的人都參加了這個恩典大會。所以你們都要接受負擔,邀請弟兄們一同來會中得恩典。你要告訴他,不僅你得救,神稱義你了,你這個人還必須活在恩典裡,聯於神的恩典。

神的應許 ── 承受世界

  羅馬書四章九節,「……亞伯拉罕信神,就算為他的義,」接著十三節,「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,或他的後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藉著律法,乃是藉著信的義。」從前我們一講到稱義,就重在地位上的稱義。不,稱義不只是地位的問題,更是生活的問題,它會在神的恩典裡產生一個生活。

構成世界的三元素 ── 地、人、國

  什麼叫作世界?世界就是三樣東西,一是地,二是民、人,三是國。有什麼東西比地更有價值,事物多變遷,惟有地不容易改變,因為地是神創造的,一直是最有價值的。第二就是在地上的民和人。比如說,有些地方有很好的地,但缺少人,有些地方不見得是好地,但有很好的人。無論如何,有了地,卻沒有人,地的價值還是出不來的。當地健康了,人健康了,就會出來一個東西叫作國,這三樣就構成了世界。

  神在創世記應許亞伯拉罕說,「論福,我必賜大福給你;論子孫,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,如同天上的星,海邊的沙。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,」(創二二17)又說,「你起來,縱橫走遍這地,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。」(創十三17)神給他的是地、是民、是國。換句話說,一個在義裡的人,會有一個聯於神稱義的實際生活,叫他產生一個得地的生活,成為神的子民,也成為神國度的見證。

  你要注意,當我們說到稱義,豐富真多,絕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麼簡單。從羅馬書我們可以看見,第一,神不是在定我的罪,神乃是把我在審判之中,但是尚未判決,這都是為著叫我可以悔改;第二,我看見我是神所稱義的人。因為我是在神稱義裡的,所以我的生活行為可以滿有把握。不是別人看我如何,或是我覺得我如何,最重要的是神看我如何,因為我的一生乃是被神稱義的一生。我的生存是藉著神和神的義,我的生活也是活在神的恩典中,好叫我有地、有人、有國。求主憐憫我們。(韜)

(2001/12/13am 多倫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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