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信-基督徒基本的信仰與實行-你必須認識的真理-第七篇 救恩

第七篇 救恩

基督徒基本的信仰與實行-你必須認識的真理

  神的救恩,從神來說,有救恩的成功和救恩的實化的兩面。救恩的成功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做成的,救恩的實化是聖靈今天正在每一個信徒身上運作的。

  對得救的人來說,救恩也有兩個方面。一面是主耶穌的救贖,解決人在神面前的地位問題,所以對人來說是客觀的;另一面是聖靈的工作,使信徒在神聖生命裡的長大,因此是主觀的。人一信了主,他在神面前的問題就解決了;但是,他還需要主觀的那一面,就是聖靈在他身上的製作。

  因此,我們就從客觀一面,主的救贖所解決的問題;與主觀一面,聖靈如何實化這救恩,來看神的救恩在人身上實施的過程。

客觀一面

1. 得蒙赦罪

  「按著律法,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,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。」(來九22)

  「眾先知也為祂作見證,說:『凡信祂的人,必因祂的名,得蒙赦罪。』」(徒十43)

  按照神公義的要求,有流血才有赦罪。因此,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流血,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,就叫人能得著神的赦罪。主耶穌自己說:「這是我立約的血,為多人流出來,使罪得赦。」(太二六28)因此,人只要信主耶穌,就是接受主耶穌流血所成就的,他的罪就必得著神的赦免

2. 洗淨我們一切的罪

  「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壹一7,9)

  神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是跟著赦罪的,神赦免了我們的罪,也洗淨了我們的罪。赦罪只是免去審判,而洗罪是把我們洗的「白如羊毛」(賽一18),沒有半點罪的痕跡。

3. 為我們罪作了挽回祭

  「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,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。」(約壹四10)

  因著我們犯了罪,我們與神的關係就出了問題。主耶穌在十字架上,不只贖了我們的罪,也作了挽回祭,恢復了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。

4. 與神和好

  「一切都是出於神,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,…… 這就是神在基督裡,叫世人與自己和好,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,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。」(林後五18~19)

  因著我們的罪,我們既在與神的關係上出了問題,就與神失和,甚至心思裡與神為敵。因此,關係恢復了,接著就是與神和好。

5. 稱義

  「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」(羅三24)

  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,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。所以,當我們藉著信接受主之後,神就稱我們為義。

6. 成聖

  「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,就得以成聖。」(來十10)

  這裡是指因主的救贖,使得信的人可以在地位上歸神為聖。

主觀一面

1. 重生

  「我說,你們必須重生,你不要以為希奇。」(約三7)

  「這等人……乃是從神生的。」(約一13)

  在主觀這面,信徒首先是重生。重生按原文是從上面生,就是從靈生,也是從神生。因此,重生就是人藉著從聖靈生,而得著了神的生命。

2. 聖靈的更新

  「祂便救了我們,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,乃是照祂的憐憫,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。」(多三5)

  人重生了,在他的靈裡有了神的生命之後。聖靈就開始更新的工作,就是不斷地把神的生命加進來,作新的成分,使我們有新人的實際。

3. 因著聖靈,成為聖潔(原文:聖別)

  「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,作神福音的祭司,叫所獻上的外邦人,因著聖靈,成為聖潔,可蒙悅納。」(羅十五16)

  這裡「聖潔」的原意是「聖別」,就是聖靈不斷將神的神聖性情,構成到信徒裡面,使他們在性情上越來越聖化,而脫離凡俗。

4. 藉著主靈而變化

  「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,得以看見主的榮光,好像從鏡子裡返照,就變成主的形狀,榮上加榮,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。」(林後三18)

  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,純全可喜悅的旨意。」(羅十二2)

  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八節的「變成」和羅馬書十二章二節的「變化」是同一個字,就是聖靈在信徒裡面製作,就將信徒變成主的形狀,榮上加榮。這個變化也是藉著心思的更新來達到的。

5. 作成與神兒子一模一樣

  「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,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,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。」(羅八29)

  「效法」的原意是「作成與……一模一樣」。所以,這節聖經的意思是,神預定信徒要被作成與主耶穌一模一樣,不僅是裡面的生命和性情一樣,甚至就是在外面的形像上也與主一樣(約壹三2)。這是神救恩的目的,也是聖靈今天在每一個信徒身上,正在實施的工作。

(初信材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