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報-2004卷三-2004第一期- 初信-新生活、新供應(三)

新生活、新供應(三)

初信信息

我們重生後進入了基督的身體,就要過身體的生活。
在基督的身體裡,我們才能有對基督的享受,
而對基督的享受,也是為著叫我們成為身體的祝福。

  我們重生之後,就接受了一個新生活的供應。關於這個新生活有兩面,第一面是我們對基督的享受,這是我們前面(見第二卷,十一、十二期)說過的,第二面是基督的身體和實際的教會生活,這兩面是緊緊相連的。

  我們在基督的身體裡,才能有對基督的享受,我們對基督的享受,也是為著叫我們成為身體的祝福;所有我們對基督的享受,事實上都是為著基督的身體,而為著基督身體的新生活,也必須在地方教會生活中,才能實際經歷得到。我們在教會生活中的運作,應當是從我們對基督的享受中產生出來的。

為著基督身體的新生活

  我們重生,是進入基督的身體裡。我們藉著重生所接受的生命,渴慕過一個共同的生活,換句話說,我們不再是一個個單獨的個人。在美國的教育文化是「你是什麼樣的人,就作什麼樣的人」(be yourself),所以孩子們所受的教導是「做你想做的事」,好能夠實現自我。但現在我們不再是單獨的個人了,我們已經接受了新生活的供應,我們已經重生進入了基督的身體。我們從前的生活是為著自己的,覺得該作什麼就作什麼,愛作什麼就作什麼,但是重生以後就不同了,我們重生進入了基督的身體,就要過一個「身體的生活」,這個身體生活是在我們的地方教會裡才能實際經歷到的。

  我們可以藉著物質的身體來說明身體生活。我們看我們的身體,就明白神實在是有智慧,只有神能這麼美妙的將人體組合起來。我們是神所精心設計出來的,我們身體的每一個部分都是完全協調的,每一個肢體都有特別的功用,然而所有肢體的功用又是為著一個身體;基督的身體更是如此。我們重生以後,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,接受了新生活的供應,不再是一個單獨的個人,不再過單獨的生活,這個新生活是一個共同的生活,我們與所有基督身體的肢體共同和諧的運作。

主給我們的誡命

  現今我們在基督的身體裡,應該知道主給我們的誡命。我們重生之後,必須負起一定的責任,因著我們在基督身體裡,就不能單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。約翰福音告訴我們,主交付我們三個誡命,這三個誡命不是難擔的,乃是藉著我們享受之前所說的基督所有的豐富(見第二卷,十一、十二期)所產生的結果。

第一,主告訴我們要彼此相愛

  「你們要彼此相愛,像我愛你們一樣,這就是我的誡命。」(約十五12)因著主愛我們,我們也彼此相愛。在許多基督徒當中,這個愛可能會變質,成為一種利益的交換:我幫你一個忙,你也幫我一個忙,所以我們彼此相愛。這是墮落的愛。

  我們的愛應該是彼此分賜生命的愛,就像主愛我們一樣。祂如何愛我們?祂乃是為我們死,並將生命分賜給我們。我們必須在基督的身體裡彼此相愛,甚至到一個地步,願意捨棄自己的性命。我們都要學習能夠為著弟兄姊妹的緣故,捨棄自己的性命,將自己完全傾倒出來。我們應當學習將神聖的生命分賜給聖徒,這才是彼此相愛的真諦,這也是主交付給我們的第一個誡命。

第二,主要我們保守我們中間的「一」

  主向父禱告:「使他們成為一,像我們一樣。」(約十七11下)祂接著禱告。「使他們都成為一;正如你父在我裡面,我在你裡面,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,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。」(約十七21)這個保守一的誡命和第一個彼此相愛的誡命是互相關聯的,如果我們彼此相愛就像基督愛我們一樣,在這樣的愛裡,就能保守我們中間的一。

  今天基督的身體是分開的,為什麼會如此?就是因為缺少這樣的愛。基督徒常常愛他們的規條和實行過於弟兄姊妹,他們可能會說:「我愛我所信的規條,你愛你信的規條;我愛我的實行,你愛你的實行。」他們不知道這個新生活是要我們為著弟兄姊妹把自己傾倒出來。

  我們重生是進入了基督的身體。在這身體裡,我們當如何行?我們要學習活在主面前,享受祂的愛和恩典,並且也要彼此相愛。我們彼此分賜生命,彼此為對方傾倒生命,在這樣的愛裡,我們盡力的保守這個一。不要為著實行彼此爭論,也不要為著規條彼此爭吵,這些都不重要,我們需要的是「一」。我們彼此需要有這樣的珍惜:我們彼此相愛,我們也是一。我們不在意別的,我們只在意彼此相愛,以及基督身體中的一。

第三,主要我們學習餵養人

  主給我們的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誡命,是在約翰福音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七節,十五節「你餵養我的小羊」,十六節「你牧養我的羊」,十七節「你餵養我的羊」。我們重生之後,立刻就要學習餵養和牧養人,沒有一個人屬靈的生命太年幼而不能學習這個功課。你不要說,「我才剛得救,怎麼能去照顧人?我自己才需要別人的餵養和牧養。」如果我們在主裡還年幼,起碼我們還可以照顧其他年幼的小羊,小羊可以照顧小羊,在身體生活中一定有一些小羊可以讓我們餵養的。

  我們常以為我們的問題出在自己身上,其實真正的問題是我們沒有一隻小羊可以照顧。我們重生進入了基督的身體,就不再過自己的生活,不再只顧到自己,而必須要顧到新人和年幼的聖徒。我們要說:「主啊,感謝你,我可以享受你作生命,在我裡面的生命讓我過一個新的生活。我知道你已經把我帶進基督的身體裡,並且給我三個誡命。主啊,我願意忠實的完成這三個誡命。」第一,我們要彼此相愛,彼此交託;第二,我們要保守「一」,我們在意的是「一」,而不是道理或實行;第三,我們都要學習如何餵養並牧養他人。

對主有享受,也完成主的誡命

  我們要彼此相愛,保守我們中間的一,也餵養和牧養主的羊和小羊,這是約翰福音給我們的三個誡命。求主憐憫我們,叫我們都能說:「主啊,謝謝你,我們都得了重生。我們願意對你有享受,也完成你的誡命。我們藉著享受你作生命和恩典,而渴慕過一個身體的生活。我們在這裡不是為著自己,我們乃是為著你的權益,求你加力給我們,叫我們能行出這些誡命。我們再把自己交給你,使我們能彼此相愛,保守我們中間的一,並且餵養你的小羊。主耶穌,謝謝你。」(韜)

信息釋放時地:1977年12月‧克里夫蘭
相關聖經經節:約十五12,十七11下、21,二一15~17

  沒有一個人有生命而沒有事奉,很多人有事奉而沒有生命,但是沒有一個人有生命而沒有事奉。
如果果然一個人有生命而沒有事奉,在他裡面一定不滿足,一定不平安,一直到他能實實在在活在教會生活的事奉裡面。一個在生命裡的人定規是一個事奉的人。

  一個看見「一」的事奉的人,定規是一個滿有身體感覺的人,你看見了這個「一」,你就滿有身體的感覺。當你說:「我有生命,我有生命的事奉。」這個時候我們還不一定有「一」的感覺,惟有看見生命所產生出來的「一」,就叫我的事奉滿有身體的感覺。你在事奉裡,若是對於事奉的興趣過於身體的感覺,就證明你只有摸著生命,還沒有看見因著生命而產生出來的「一」。

  今天我們服事一個人,要有個心志,這個人不經過我則已,這個人一經過我,他就要經過變化(不是我給的,是主給的);一經過我,就要經過聖化,因為我們常常一起禱告,讀主的話,在主面前尋求,藉著這樣的變化、聖化而成形的經歷。不僅如此,這個人經過我,他就產生出一種生命的度量,他不僅是個有生命的人,更是一個有生命度量的人。

── 摘自《如何服事教會》信息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