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答-信徒為人-3 聖徒之間的關係

聖徒之間的關係

問答:信徒為人 3

問:(Rebecca)

  朱弟兄,願恩典、平安與您同在。

  有幾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:

  一、我和一位年長的弟兄配搭服事一位姊妹,她剛從多年不聚會中被復興。姊妹有一點心願要為這位年長弟兄購屋,就當時我的感覺裡有點不合適,但這位老弟兄立刻答應且催促著購屋,然而屋子偏偏找不到合適的,在這當中尚發生一些不順利的事,最後這位姊妹跌倒了,但結果責任卻歸咎於我對她服事不恰當?這位弟兄是在生命上一直成全供應我的好弟兄,也是屬靈父親,但因此事件使我很困擾且使我想到一個問題:一個在生命一直成長的人,真的在人性生活上有一些盲點嗎?

  二、在聖經上題到有關淫亂的事,其中說到離婚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再嫁娶的是犯姦淫了(參讀太五32),我想問的是:1. 這經文適用這時代嗎?若是可以:2. 一些作這種事的弟兄姊妹,他們就被視為淫亂的人?3. 而這些人卻也積極參與服事?

  謝謝您冗撥時間,願主記念您的勞苦並祝福您。

答:

親愛的 Rebecca 姊妹:

  感謝主,一位年長的弟兄在生命裡成全你,是你屬靈的父親,這樣的弟兄你要繼續愛他,不斷的看他的長處,「各人不單看重自己的長處,也看重別人的」(腓二4)。

  關於購屋一事,因為不知道其中的詳情,所以不能很仔細的回答你。原則上,聖徒們中間不應該有明顯的贈送、回饋,如同一位姊妹在愛裡有心願為一位年長弟兄買房子,這是頂甜美的事,不是契約的事,譬如該買什麼樣的房子,該買在什麼地方。接受贈與的弟兄無論房子的好壞大小,都當從主接受。若是一處處的地方教會,聖徒們中間滿了愛裡的眷顧,卻沒有財物上的回饋,這是何等甜美的事。

  但是我要說,一位年長的弟兄幫助過你,也是你屬靈的父親,你就當在主裡合宜的尊重他,無論他在人性生活上是不是有盲點。

  你提起一件嚴肅的事,離婚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再嫁娶的是犯姦淫了(參讀太五32)這是聖經的話,是永遠適用的。我們需要知道婚姻是什麼,一個健康的婚姻乃是兩個人在一起,任何一方讓第三者介入就是淫亂,並且雙方若因此而離婚,另一方可以得著自由,也可以再婚,在服事上也不受任何的限制。

  全地上最甜美的婚姻乃是主和我們的婚姻。主向我們是絕對的堅貞,主也要求我們向祂絕對的堅貞,所以我們在此作一個純潔合乎主心意的見證。

  現在我們要問另一個問題,若一個人因著淫亂離開了原初的婚姻,而有了與第三者組成另一個家庭的事實,但後來悔改了,這時主照樣接納他們。他們可以在悔改的靈裡聚會,追求,甚至有生命裡的服事,因為主根據他們的悔改赦免了他們,但是他們已經不合適在教會裡作任何行政帶領的事,他們不能作長老或負責弟兄,也不適合作代表教會的事。

  願主給我們祥和的靈以及愛的靈,正如保羅一樣,當一個弟兄淫亂到娶了他的繼母,保羅的話是說,「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挪開。」(林前五2)但是在林後二章保羅說:「這樣的人受了多數的人責罰,也就夠了,你們倒不如饒恕他,安慰他,免得這樣的人或者憂愁太過,就被吞滅了。」(林後二6~7)保羅在這裡所關心的,不是知識善惡的問題,而是聖徒有沒有得益處的問題。

  親愛的姊妹,從你的信中看出你是有追求的,你實在關心神家的事,我也能感覺你能享受膏油塗抹的實際,有合適的良心與直覺,願主祝福你,叫你成為眾聖徒的祝福。

朱弟兄 2004/11/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