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報-2003卷二-2003第三期- 聖徒生活-健康交通的生命實行(一)

健康交通的生命實行(一)

聖徒生活-與主交通的祕訣 4

讀經:約壹一3,5,7

與主健康關係的二面

  約翰壹書裡有兩個重要的東西,說出我們這一生跟隨主的訣竅。一個是「基督」(就是神自己),一個是「基督的身體」(就是使徒們和弟兄姊妹),這兩者貫穿了整本約翰壹書。說到基督,就是祂的所是、祂的所成和祂的所作;說到基督的身體,就是使徒們以及弟兄姊妹。我們若要親近主、跟隨主,和主建立一個健康成長的關係,我們就不能離開基督與祂的身體。

  一面,我們要寶貝主自己:祂的所是,對我是絕對的寶貝;祂的所成,成為我的取用;祂的所作,今天必須是我的實際和享受。另一面,我們要寶貝基督的身體:使徒們的職事,成為我們的供應和構成;活在弟兄姊妹中間,成為我們的保護;與聖徒們一同勞苦服事,成為我們成長的因素。我們若離開了這兩面,我們在跟隨主的路上就會出現許多不健康的情形。

生命和生命的交通

  約翰壹書一開頭就提醒我們要有主。主是生命,主是生命的話,這生命的話又是聯於那起初原有的,就是神自己。我們所有的學習一定要從生命上開始,並且這些學習必須成為我們的構成,否則我們很難成為合乎主用的器皿。這就是約翰壹書的引言。

  基督是誰?基督就是生命的話。使徒們聽見了生命的話、看見了生命的話、注視了生命的話、也摸著了生命的話,然後把祂傳揚、宣告給聖徒們。約翰先說到生命、生命的話,然後帶進生命的交通,「使你們也可以與我們有交通;而且我們的交通,又是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所有的。」(約壹一3)這生命的交通,成了整本約翰壹書的重心。約翰壹書說到生命和在生命中的交通,而且一步一步把我們往高處帶,也往深處帶。

看見神,看見我

  你若要與主建立一個健康的、正常的、在生命中交通的關係,首先就需要看見「神是誰?我是誰?」如果沒有看見神,也沒有看見「我」,你就不可能與神有健康的交通。你最多只能作一個熱心愛神,一心要為神做工的人。人往往一摸著生命,一被神聖的生命充滿,他就會激發出對主的愛心,向著主的熱心,以及在主旨意裡面的忠誠。但很少人領會,這樣的愛心、熱心和忠誠,很可能成為我們不能跟隨主的原因。

  這簡直叫人覺得不可思議!難道一個人愛主有錯嗎?不,愛主沒有錯。難道一個人熱心有錯嗎?熱心是常常有錯的,但也不是絕對有錯。難道向著神旨意的忠誠有錯嗎?那更不能說有錯。但是,神所要的不是我愛主就可以了,神所要的不是我熱心就可以了,神所要的也不是我向著主的旨意忠誠就可以了。世界上的人有愛心,世界上的人有熱心,世界上的人也有忠誠;世界上的人在外表上有我們在教會生活中一切的事物。那麼,我們和他們有什麼不同?答案是,一個是從神聖的生命裡出來的,一個是在人的天然裡出來的。所以,今天教會生活中最可怕的,就是一般滿了天然的人。這樣的人不僅缺少神的生命,也不認識從神生命裡所產生的健康生活。

神和我

  當我們願意活在與主的交通中,第一個要學的功課就是「神和我」:神如何,我如何。

  「神就是光,在祂裡面毫無黑暗;這是我們從祂所聽見,現在又報給你們的信息。」(約壹一5)首先我們要看見神就是光,在祂裡面毫無黑暗。神就是光,在光中沒有別的,只有神。得著光,一定得著神;有了光,一定是有了神;經歷光,一定經歷神,而不是僅僅經歷一個特殊的光照。我們所得的光照雖然是聯於神的,但是這光照如果沒有把我們帶到神那裡去,它仍然不是神所要的。譬如我碰見了光,得著了光照,看見了我的軟弱,我也因此悔改認罪,但是整個過程和結果,神自己在我身上並沒有增加,那我就是沒有真正的得著光,而只是得著一個光照的過程。

  然後我們還要看見「我」是一個罪人。我的所是還有罪性,我的所作還有犯罪的行為。我不僅是有罪的人(罪性),而且是會犯罪的人(罪行)。得救以前,我是個罪人,得救以後,罪還在我身上。

  感謝神,祂給我們預備了一個救法,就是神的話,就是真理。按真理說,神就是光。我們若住在光中,我們就和弟兄姊妹有很好的交通,神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

生命的交通聯於「神就是光」

  人從表面來看約翰壹書,不太覺得它是講經歷。實際上,這本書信的經歷是越來越深,越來越高。譬如,它先說神是光,再說神是愛,而在我們通常的經歷裡是先說神是愛,再說神是光。為什麼?因為當我們要把神帶到人裡面,是先說神的愛,再說神的光;當我們要把人帶到神裡面,是先說神的光,才說到神的愛。

  一個在生命裡的人,就是一個有交通的人,這就是「生命的交通」。這生命的交通,開始於看見「我是一個罪人」。這樣的看見是從「神就是光」來的。我們很難相信這麼高的約翰壹書,在實際的的經歷上卻是先告訴我們「我是一個罪人」。這樣的話不是對不信的人說的,而是對主裡的弟兄姊妹講的,甚至是對那些與使徒們有交通的人講的。

  所以弟兄姊妹,你若要有生命的交通,首先你要看見「神就是光,在祂裡面毫無黑暗;這是我們從祂所聽見,現在又報給你們的信息……我們若說我們與神有交通……祂的話……。」(約壹一5,10)這裡開頭說到神就是光,然後說到在我們裡面有一個活活的主,就是話(真理)。外面是光,裡面是話,中間就是我們這個人,是一個道道地地的罪人。

神就是光

  我們與主交通,要特別注意「神就是光」。約翰在這裡並不是說神就是「光照」,而是說神就是「光」。我們對光的經歷和見證,實際上大多是聯於光照:我覺得我不行,我就開始看見我需要認罪,需要向神悔改。即使我們多年服事主,還是常常活在光照的階段。光和光照有什麼不同?光照是為著你的,光是為著神的。神光照你,是因著你的需要;神就是光,乃是神的見證、神的顯出。

  神就是光,意思是在光中只有神。所以你摸著光的時候,你所摸著的就是神。

  神就是光,在光中只有神;神就是光,在光中只會得著神、只會享受神,也只會經歷神。在光中叫你得著、享受、經歷基督,因為基督就是完整的神,正如哥林多後書四章六節所說的:「因為那說光要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,已經照在我們心裡,為著光照人,使人認識那顯在耶穌基督面上之神的榮耀。」

  我們要認識神就是光,在光中只有神。我們不要只追求光照,而要問我們有沒有得著神。一個真正與主交通的人,不是重在得著多少的光照,而是重在得著多少的神。

藉著身體的交通得著洗淨

  約翰壹書一章七節:「但我們若在光中行,如同神在光中,就彼此有交通,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
」有時我們剛來到聚會中,覺得很軟弱、很下沉、很失望。但是我們一唱詩歌,彼此相調在一起,我們的靈就活過來了,不僅滿了享受,也覺得裡面非常乾淨、舒暢。這裡似乎沒有認罪,但是真奇妙,我們藉著和弟兄姊妹的交通,裡面就有一種說不出的享受。這個享受帶給我們說不出的平安。一個好的聚會,總是叫人喜樂,叫人飽足,叫人滿足,叫人剛強,叫人得力,叫人覺得有神,叫人覺得神可親可敬,甚至叫我們這個人覺得活在榮耀、聖潔的裡面。在這裡雖然沒有認罪,卻有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的實際。這是神所要的,也是神所做的。神似乎看重我們在教會生活裡,藉著與聖徒的交通而有的洗淨,過於我們藉著個人的認罪而有的洗淨。

  神就是光,在祂裡面毫無黑暗。我們若在光中行,我們就和這位是光的神一致,也就和弟兄姊妹有生命的交通。這個交通的過程,就叫神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所以,最高救恩的取用,是在教會生活中;最高救恩的經歷,是在弟兄姊妹中間。這裡並不重在我們去認罪,而是重在我們藉著取用經歷教會生活而得著洗淨。(韜)

(2002/4 多倫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