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讀經-羅馬書專題讀經-輯三-第三十五篇 神的義加給一切信的人-稱義的界說(三)

第三十五篇 神的義加給一切信的人

── 稱義的界說(三)

羅馬書專題讀經
輯三 稱義

(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追求用)

經節:
  「就是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,加給一切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」(羅三22,和合本)

字義:
  「加給」在原文裡是一個介系詞(eis,into),可譯作「歸與」、「達到」、「進入」,也可譯作「成了」,也就是林前十二13的「成了」。神的義因著耶穌基督的信(直譯,專題44),歸與一切信的人,成了他們的義,使他們成為神的義(林後五21)。

「神的義」── 歸與一切信的人

  「稱義」就是神的義顯明出來了。如今神的義因著信耶穌基督,加給一切信的人,神的義就在此顯明出來了(羅三22)。在二十二節裡,「加給」(eis,into)也可譯作「歸與」,「信耶穌基督」也可譯作「耶穌基督的信」(專題34)。神的義是藉著耶穌基督的信,歸與一切信的人。

  親愛的弟兄姊妹,在整卷羅馬書裡,「歸於」是一個很重要的詞,我們要從永世的眼光來看這個「歸與」。在已過的永遠裡,神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,無有瑕疵(弗一4)。從神永遠的眼光來看,祂在基督裡早已預定我們,也早已揀選我們了;然而在時間裡,我們曾是一班死在過犯罪惡中(弗二1)、放縱肉體私慾、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、在世界和罪的轄制之下、在世上活著沒有指望、沒有神、本為可怒之子的一班人(弗二1~3,12)。直到有一天,神的憐憫臨到我們了,將耶穌基督的信種到我們裡面,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女(約一12),好叫神的義,藉著耶穌基督的信歸與了我們。

「神的義」── 就是基督

  「歸與」也可譯作「成了」(林前十二13)。在二十一節裡,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;在二十二節裡,神的義藉著耶穌基督的信歸與一切信的人。二十一節是從神那一面說的,二十二節是從信徒這一面說的。從神那一面來說,神是義的,義就是神的自己;從信徒這一面來說,基督成了神所賜給我們的義。哥林多前書也說,「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,是本乎神,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、公義、聖潔、救贖。」(林前一30)這裡的「公義」和「義」在原文是同一個字(dikaiosune,righteousness)。基督就是神的義,基督也作了我們的義,使我們也成為神的義(林後五21)。(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