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讀經-羅馬書專題讀經-輯一 引言-神的福音-第二十七篇 神的義-本於信以致於信

第二十七篇 神的義 ── 本於信以致於信

羅馬書專題讀經
輯一 引言-神的福音

(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追求用)

經節:
  「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;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。如經上所記: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(羅一17,和合本)

字義:
  「義」(dikaiosune,righteousness)是神的屬性(弗四24),也可說是神運行運作的法則。「顯明」(apokalupto,to reveal)也可譯作「啟示」,這個字在這一節裡是用現在時態被動語氣,也就是「正被啟示出來」的意思。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。「本於」是一個介系詞(ek,out of),所以「本於信」也可譯作「出於信」,也就是以信為根源;「以致於」是一個介系詞(eis,into),所以「以致於信」也可譯作「進入、達於信」,也就是以信為歸屬。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不斷的被啟示出來,這啟示的過程乃是以信為根源,也是以信為歸屬。

「義」── 神救恩的根基

  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成為一切相信者的救恩,好將神的義顯示出來。這義是出於信,也是達於信。

  「義」是神救恩的根基。我們所得著、所經歷、所享受的救恩,有一個最穩固的根基,就是神的義。如果神在祂的愛裡救我們,祂似乎可以救,也可以不救;如果神在祂的恩典裡救我們,祂可以施恩,祂也可以不施恩。但是,如果神在祂的義裡救我們,祂就非救我們不可!神是義的(約壹一9),神的義是神救恩的根基,神的義也成了神自己的約束,所以祂必須拯救我們,並且要拯救我們到底(來七25)。

  親愛的弟兄姊妹,神是一位義的神,這是我們何等大的安慰!若祂僅僅是一位愛的神,有太多的時候我們是不可愛的;若祂僅僅是一位滿有恩典的神,有太多時候我們是不配得著恩典的。但神是義的,祂會在祂的義裡管教我們、責備我們、約束我們(來十二6);也因為神是義的,祂既然救了我們,祂就要救到底;祂既然愛了我們,祂就要愛到底;祂既然在我們裡面開始了善工,祂就要成全祂的善工(腓一6)。神是義的,祂在我們身上的工作不會停止。不論我們屬靈的光景如何,不論我們蒙恩的年日有多久,祂都要根據祂義的所是,持續不斷的拯救我們,將祂的救恩作到我們身上,使我們滿有神兒子福音的實際,在生命和性情上,卻不在神格上,與神的兒子完全一樣。這是神永遠的旨意,這是神的經綸,這是神在祂的義裡所要成就、達到的。

  我相信,我們跟隨主到了末了,我們對神所發出最高、最榮耀、最喜樂的讚美,將會是神的義。到那日我們見主的時候,我們都要說,「主啊,謝謝你,你為我捨了你自己;主啊,謝謝你,你的恩典帶我經過這一生;主啊,謝謝你, 你更是一位義的神,你的義在福音上啟示出來了,你的義也在福音上見證出來了,這福音是神的大能,成為一切相信者的救恩了!」

「信」── 從救恩的根源到歸屬

  這義是出於信,也是達於信(羅一17,另譯)。我們這一生對神救恩的經歷,就是神的義在祂兒子的福音上顯明、啟示出來的過程,而這個過程又是「信」的過程。「出於信」說出信是救恩的根源,「達於信」說出信是救恩的歸屬。神的救恩在我們身上的實化,就是「出於信,達於信。」

  親愛的弟兄姊妹,「信」的過程是很奇妙的。許多人把信主和得救分別得非常清楚,他們會見證,「我是先信主,後得救。」然而在經歷裡,我們大多數的人都是莫名其妙的經歷了「信」的催促,叫我們必須來信。這怎麼說呢?事實上,一個人信主的時候,多半是「莫名奇妙」的。換句話說,別人向我傳了多少次的福音,別人對我講了多少勸勉的話,別人帶我參加了多少次的聚會,我都無動於衷;但不知道為什麼,突然有一天,我感覺需要信耶穌。怎麼會如此?就是「信」進到我裡面來了。這個「信」是神所賜的,並不是我與生俱有的。並不是我有一天自己要信耶穌,而是神所賜給我的信,有一天運作到我裡面來了,叫我願意接受主耶穌作我的救主。

  信主的時候是如此,信主以後仍然是如此。有多少時候,我們是信不來的;有多少時候,我們是不願意信的;有多少時候,我們的信是軟弱的;然而我們得救的那一刻所得著的「信」,要一直在我們裡面運行、運作,成為我們這一生所經歷、所支取、所享受、所得著、所構成的救恩。信是源頭,信也是歸屬。沒有一個人能憑著自己信主,也沒有一個人能憑著自己跟隨主。每一個相信主耶穌的人,都是從主得著了「信」,作為他救恩的根源;每一個跟隨主的人,也都要經歷「信」在他裡面的運行和運作,好成為他救恩的歸屬。神的義要在這福音上不斷的啟示出來、顯明出來,使我們看見神的義、認識神的義、得著神的義,如經上所記,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(羅一17)(韜)